财中社11月4日电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公告,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晴旺因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未有效控制交易风险,询价管理不到位,部分重大投资决策依据流于形式,且部分资管产品同日反向交易缺少决策依据,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公司未遵守审慎经营原则。

许晴旺作为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根据相关法规,监管措施已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该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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