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八农英才”定向储备博士师资引育计划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储备培育一批后备博士师资,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八农英才”定向储备博士师资引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八农英才引育计划”)相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知名院校选聘定向储备博士师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育对象

国内外知名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985工程高校,不含疆内高校)优秀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在读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二、引育岗位

详见《新疆农业大学“八农英才”定向储备博士师资引育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引育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四)申报时引育人才年龄须在2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至27周岁(含)。

四、培育储备方式

引育的在读储备师资纳入“八农英才引育计划”,学校按博士正常学制剩余年限给予经费资助,以定向培养方式支持其攻读博士学位,“八农英才引育计划”支持人员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来校工作。

五、支持措施

(一)在规定学制内,引育人才每学年可凭发票向新疆农业大学提出申请,全额报销当学年学费、住宿费;

(二)在规定学制内,引育人才每学年可凭票向新疆农业大学提出申请,按硬卧中铺标准报销国内2次往返车票;

(三)在规定学制内,新疆农业大学按照每年10个月,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引育人才发放生活补助;

(四)在规定学制内,引育人才享受新疆农业大学校友待遇;

(五)引育人才入编入岗后,新疆农业大学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类人才项目;

(六)享受毕业当年度新疆农业大学博士引进待遇。

六、引育程序

(一)个人申请:引育人才注册登录招聘系统(),填报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信网及学位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八农英才)》(附件2);

(二)资格初审:各定向单位对引育人才资格进行初审;

1.各定向单位登录系统,根据引育人才提交的简历信息,组织专家重点评估申请人学业水平、专业方向、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面试(试讲)资格初审通过人选。

2.各定向单位负责对面试(试讲)通过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3.各定向单位将拟推荐人选在系统上审核通过并提交。

(三)资格复核: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引育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学校审批:新疆农业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引育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师资培育计划”,签订有关协议;

(五)跟踪服务:引育人才须配合定向单位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八农英才”定向储备博士师资引育计划跟踪服务登记表》(附件3),并由定向单位建立跟踪服务档案;

(六)资格审查贯穿储备博士师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资格。

七、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

新疆农业大学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