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竹县、渠县、开江县5地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15家单位齐聚梁平,会签《关于建立成渝地区“4+1”社区矫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意见》的签署主要是为了解决毗邻地区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流动监管难、跨区域社区矫正协作不顺畅等难题,着力解决跨区域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信息互通、交付接收、教育帮扶、协助监管等方面的困难。

通过组建成渝地区“4+1”社区矫正协作领导小组、建立跨区域社区矫正一体化协作联络机制、轮流月例会制度等机制,确保五地“法检司”全方位、全链条协作配合,推动互涉案件和互涉事项得到妥善处置和办理。

“例如,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超范围活动、未按规定报告行踪等异常情况怎么办?机制签署后,一封函件就可请求外出地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协助监管,既可以提高监管效率,又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梁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骏介绍。

“签订后将有助于缓刑的准确使用,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帮助法院实现从治罪向治理的转变。”四川省达川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屈燊说。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刑罚被执行人,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监管和帮教的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方式。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协作机制的签署,标志着五地“法检司”在社区矫正工作领域迈出了实质性的合作步伐。

“我们将以此次协作机制签署为新起点,拓宽更多领域的合作交流,在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资源共享、法律服务互通和法治创新协作上同题共答、同频共振,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新的法治贡献。”梁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庞伟华表示。(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