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重磅政策来了!

近日,杭州安居集团官微发布《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拟面向部分城区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据查,杭州安居集团隶属杭州城投,由杭州市政府和浙江省财政厅控股。

换言之就是,杭州官方将正式下场,大范围收购存量商品房了!

我们都知道,楼市当下“止跌回稳”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去库存!此新政一出,很大概率将成为“以旧换新”之后又一去库存大招!

且官方收购商品房有一个特点就是“一次性量很大”,所以和限购、限价等政策的松绑还需要时间发酵不同,这将直接为市场注入流动性,让市场重新运转起来!

01.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杭州第一次出台“官方下场收购商品房政策”了。

7月30日凌晨,余杭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保障性住房筹集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交易公告》其中提到了计划回购某楼盘作为保障性住房的用途。

今年6月,临安区政府决定在区域内购置一批商品住宅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该计划需符合两项标准:一是每套住宅的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二是必须是现房或一年内能够交付的期房。

而这次10月31日杭州安居集团发布的公告,和以往两次都远远不同。

第一,收购范围更大了,涉及8大城区!

此次征收范围为: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八个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自持商品住房)项目。

给人的感觉就是,前两次小范围更像是政策试点,而这次由杭州安居集团牵头,则代表着这一政策的正式铺开,后续不排除还有进一步扩大范围的可能。

第二,收购房源条件更详细了,4大要求缺一不可!

1.位置合适。收购的房源应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优先考虑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周边项目,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2.面积合适。收购后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租赁住房)的,房源以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户型面积大的房源按间出租或依法依规改造为小户型的,可放宽面积标准;收购后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性质应为住宅,面积以不超过12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3.相对集中。收购房源原则上要独立成栋(幢)成单元,其中收购非住宅房源的,要可封闭管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4.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这说明官方下场收购商品房,也不是房企想参加就能参加的,项目必须得符合一些条件。

第三,收购主体和收购价格进一步明确!

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杭州市安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安居宁巢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实施收购。

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收购价格参考上限确定后,由实施主体结合房源品质、同地段租金收入或配售价格,并结合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综合考虑确定收购价格。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价格,官方下场收购商品房本质上是要做一件“四方共赢”的事情——房企要实现现金流回正或者及时止损,政府省去了保障性住房再开发的成本,一部分人能享受到商品房品质的保障性住房,以及激发整个市场的流动性。

所以收购价格的敲定很重要,定价是否合适,也是决定能不能达成“四方共赢”的关键因素。

02.

在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住房上,常州其实也已经先一步有了政策基础。

6月13日,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即日起实施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公积金支持、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等十二条举措,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通知中,常州也同样明确提到了:属地政府可根据各自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给缺口的摸排情况,以需定购,组织国有企业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此外,政策中同样也提到对有安置需求的地区,可采取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

03.

最重要的是,现在国家高层对“官方收购商品房”也是支持态度!

今年,相关提法已经在央行、住建部、财政部多个会议上被重点提及。

7月30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0月份财政部新闻发布会:关于房地产,廖岷副部长表示,将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

图片来源:国务院新闻办

而在此之前,各地已有收购存量房作保障性住房相关探索和实践。

南京:5月11日,南京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提出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昆明:5月27日,云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市属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无锡: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无锡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自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试行)》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建主体、筹建方式、规划选址、户型设置、准入对象、配售价格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苏州:6月初发布了16条新政,第3条就是“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将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全面打响去库存。

你看好官方下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一举措吗,你认为政策还有什么调整空间,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交流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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