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发展高峰,可以说人才济济。这也是宋代选贤思想的变化在实际选贤过程中的展现。纵观宋代选贤思想,重文轻武是其主线,然而其在科举、学校教育、给选、恩荫、荐举、考课等制度的实行申,展现了不同于其他朝代的特征,这样的特征也导致各项制度不同的弊端。

关键词:宋;科举;荐举;恩荫;叙复

中国古代政治选人用人的目的,可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君主统治的角度,即选贤任能就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统治地位,使天下臣服,更进一步就是思考通过什么手段达到“君主”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目的,如道德的、经济的、法律的、强制的手段等。无论怎样,考虑的都是通过手段的有效性、长期性达到自己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目的。二是百姓的角度,即选贤任能就是为了服务百姓而非君主。对此以儒家学派的论述最为详细,提出“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的主张。儒家认为执政的首要任务是教育百姓,使其有丰富的精神生活,即在人口繁多的基础上教化百姓,使每个人自我得到提升。其次,使生活有安全感,即政治上要实现百姓生活富足、国防力量强大的目标,百姓社会安全感提升。最后,建立执政者与百姓之间的信任关系,以德相与,相互信任。以百姓为出发点的选贤任能,君主本身也是一个关键因素,“政者,正也”是以上目标实现的保障,也就是为政者必须是贤能之人。君主的德能会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与安宁,然而君王德能与否,都不会影响君王长期把持至高无上权力的欲望与不懈努力。百姓的期望和君主的目标并不能够完全契合,在一定的时期甚至是相悖的,完全不顾百姓需求的君王统治策略不会被统治者公开地宣扬,以百姓为核心的选贤任能政策成为每个朝代的基本国策,然而其选贤思想与实践必然不能抛弃维护君王自身的统治地位,因此在不同社会历史时期,选贤思想会有不同的表现和追求的形式。从历代科举、荐举、考课等主要选贤政策的实施来看,每个政策都有其不足之处,如果按照知识分类“取士以文艺,不若以德行。就文艺而参酌之,赋论之浮华,不若经义之实学”?,都有偏颇之处。“以年劳取人,可以绝超躐,而不无贤愚同滞之叹;以荐举取人,可以拔俊杰,而不无巧佞捷进之弊。”不同的政策,会对同一个人贤愚的评价大不相同。“拘吏文,则上下督察,浸成浇风;通誉望,则权贵请托,徒开利路。”宋代以君主角度还是百姓角度作为政策的基点,成为选贤政策得失的关键。

一、以维护君王统治为核心的科举选贤思想

首先是以文抑武。宋初承唐制,同时开国皇帝赵匡胤对于唐末藩镇割据心有余悸,为了防止别人也走自己登基称帝的路子,其对于将帅之才的忌惮胜过任何人。宋太祖极力提倡文人在政治中的作用,尤其是高级官员更应该用读书人,如宰相等,即使是军事将领,也需读书。重文轻武成为鲜明时代特征。宋朝的科举关注社会问题,规则更加完善,考中者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然而其考试的目的,既要笼络天下学子,又要防止学子过于干预皇权。因此科举选贤的目的是以文臣抑制武将,避免五代以来武将操纵国家政权情况的发生。

其次是以奢腐贤。通过科举考试引导天下有学问的人追逐功名,宋代科举选贤录取人数大大增加,取士范围也越来越广,不同阶层之间开始流动,贫寒之家的读书人得以通过科举一朝得中,改变自身及家族的地位。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士大夫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宋代对科举的热情追求和科举政策对文人的吸引力,使文人毕生追求科举功名,没有时间产生违背统治者利益的意识和行为,中央政府利用科举政策实现集中化的目标。宋代士人普遍存在热衷于追求名利和荣华富贵的价值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同时,对逐渐登上政治舞台的文臣也限制其自由创新。宋初在提高其政治地位的同时,亦如对待武将般分散其权,削弱其力量,并对其加强监督。如将宰相权力分为三部分,宰相的军事权力由枢密使分担,财政权力由三司分担,行政权力由参知政事分担。虽然中央有三个省,但各省的统治者不能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变得无所事事。在地方一级,中央政府任命文臣管理,但为了防止地方文臣做不利于中央政府的举动,中央政府也在州、县的地方官员身边设置通判一职。一般通判由皇帝直接任命,并有权直接向皇帝报告。地方长官的举动都受到通判的制约,在政治作为中更是受到牵制。

就君王统治的意志而言,对文人的笼络与控制实际上是同一件事情,文人的社会地位提高与文人思想逐渐禁锢是同时发生的。统治者通过科举笼络贤人服务于君王的统治;同时又抑制贤人的发展,并采取各种措施来限制贤人职能的发挥,防止他们威胁到统治者的权力。在此种选贤用贤思想的指导下,宋代贤能对科举充满热情,进入政治集团后,没有追求事业成就的心思,甘于享受荣华富贵的生活。这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完全符合皇帝意志,也是统治者所期望的结果。

二、信任关系缺位与荐举制度异化

荐举制度就是对自己了解到的贤能进行举荐,从其产生的根源来看,以“信任”为基础,首先是君主对荐举人的信任,其次就是荐举人基于对被荐举人的了解,从而产生对他的人品和能力信任。在这个贤能举荐的各个环节中,一旦这样的信任关系缺位,整个链条必然不是贤能产生的链条,而是转换成了利益输送的链条。

宋代荐举制度的推荐范围很广,推荐链条中有一个相当大的群体。宋代最基层的官员想要改变现状,荐举是唯一的途径。一般说来,宋代的推荐制度需要五份推荐书,其中一份必须是职司的推荐书,只有这样才能到吏部复查校验后,被决定是否升迁。如果你不能拿到五个人的推荐书,你只能在基层工作到结束你的政治生涯,出人头地、飞黄腾达更无从谈起了。这样一来荐举人发现贤能的过程,显然成了一个技术活、力气活、良心活,而往往还会费力不讨好。在宋代享乐和奢靡之风的影响下,荐举必然成了求荐,南宋宝宗时,刘炎认为,荐举没有不自己去求而得到的。其实荐举制度一开始就多以求荐方式存在,只是宋代更为盛行。求荐的盛行,使得信任基础缺位,荐举链条很快演变成了利益输送链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总体上看,宋代的荐举制度有利于从中下级干部中选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有利于补充官僚队伍的力量。能否提拔,关系到每个基层官员的政治前途和物质利益,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基层官员寻求尽快地升迁,竞相请托、贿赂有荐举权的权贵。宋代晁公溯指出,荐举其实成了以公道为私权,益以要市于民的行为。对此,虽然宋代统治者采用多种措施,对被举荐人、举荐人以及官员升迁任用程度等加强限制,但是终宋之世,这种限制并没有收到多少效果,后期甚至到了无法控制的局面。彭龟年认为古之善治天下者详于用人,而略于用法。法律制度不过只是一个大的原则,君臣之间最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切实推荐贤德之人进入管理阶层,如果各级官员都是优秀的人才,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自然不会出现偏差。相反,如果君臣之间的信任缺失,上下级之间只有靠制度法律来保持相互的关系,必然会出现对所用之人的行政派出监督者,对监督者再派出监督者,以至于左右牵制,不胜其烦。

三、宋代恩荫思想及其影响

给予高官厚禄但不让掌握实权,是宋朝确立的对待宗室和功臣权贵之后的基本政策。“以高爵厚禄,使之就闲”的情况,在北宋前期执行得很严格,北宋后期至南宋略有改变,宗室作为天子的宗属,一生下来便与庶民百姓有别。凡宗室、外戚、大官僚在遇到“大礼”“改元”“圣节”等典庆节日或官员致仕上奏遗表时,均可奏请自己的子孙为官,而且为数之多,前所未有。真宗时宰相王旦死,一次就“录其子、弟、侄、外孙、门客、常从,授者十人”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宋朝荐辟之广,恩荫之滥,遂至不可记载。随着科举种种弊端的出现和前补的泛滥,北宋的官僚集团鱼龙混杂、贤愚不分。

宋代不但限制宗室掌握重要职权,而且为了防止发生类似唐朝外戚专权的现象,对外戚的任用也进行了诸多限制。一方面是严格后宫管理。宋朝运用制度与观念的双重约束,限制后妃参与朝政,约束后妃的权势,从而达到防范外戚的目的,因此,宋代的后妃多恪守妇道,“不私外家”。另一方面,宋朝制定了诸多限制性的“待外威之法”,防患于未然。在任用方面,宋政府对外戚的任用制度与宗室基本一致,即“崇爵厚禄,不畀事权”。所谓“祟爵厚禄”,即授以高官厚禄。宋代外戚获得特恩补官的机会很多,他们的官阶升迁也快,不少人官至防御、团练、刺史、观察使,以至封王建节。但是,即便这些只食俸禄并无实职的官阶,宋政府也不滥授,只有那些曾任要职、有功于朝廷者才能顺利获得。因此,不私戚里、不宠外家成为宋代多位皇帝的行为规范,得到大臣们的一致赞誉。

为抑制宦官权势的膨胀,宋朝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定额限员;二是制定宦官官阶,抑制其权势;三是宦官不能干预政治事务;四是宦官不能干预军事事务。

历史发展到宋代,贵族门阀制度已失去了昔日的威力,宋朝最高统治者建立政权后,已经不把皇亲国戚当作政权的依靠对象,而是抑制皇亲国戚,在更广泛的庶族地主阶级中寻求统治基础。宋代士大夫群体的政治力量非常强大。他们在防止皇室亲属和太监垄断权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至高无上的皇帝意志有些动摇,准备或重新使用皇族、亲族和太监时,士大夫集团往往团结一致坚决反对,在这样的斗争中,士人集团大多数都成功了。宋朝最高统治者确立的限制皇亲国戚与文人治天下策略,不但使封建社会经常发生的王室自相残杀、外戚专国、宦官擅权等现象在宋代得以减弱甚至消弭,而且使宋政权有力地巩固了宋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宋代最高统治者的目的是维护赵氏家族的长远利益,其结果不仅减少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而且客观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赵氏家族权力的开放性。这也是宋代政治制度进步的重要体现。

四、宋代叙复制度及其对贤人政治的影响

中国古代文人的政治地位到宋朝时已近极致,自北宋真宗以后,“刑不上大夫”的观念在朝野上下逐渐获得认同,此种背景下的宋代官员与其他朝代相比,不仅在物质待遇上更显优渥,其施展才华的空间也更加广阔。

叙复制度从本意上说即被罪责降官员还升旧官的一项政治制度,这种制度并非宋代首创,但在两宋以文见长的政治环境下,宋代叙复制度又有其独有的特点’宋代叙复制度不仅展现了有罪必罚和量罪定刑的法律理念,也体现了宋代准许官员改过自新的宽容政策。

首先,宋代叙复制度的宽容性,不仅给予了责降官员新的希望,也使责降官员在之后的任职差遣中可以继续保持仕官的动力,这对于宋代朝政的运行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不可否认,叙复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员对于朝廷的向心力,使官员对朝廷感恩戴德,这也是两宋灭亡时忠臣义士极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宋代叙复过程中的有关规定,使两宋职官制度和刑法思想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从官制层面上说,宋代叙复制度很好地体现了宋代阶官、职名与差遣职事相分离的特殊体制。一方面,宋代阶官与职事相分离的制度使叙复制度变得更为复杂;另一方面,也正是宋代阶官与职事的分离,才使宋代的叙复制度更具灵活性,其中阶官的叙复可依年限进行,而差遣的叙复则以劳效为准。此一定意义上说,叙复制度加深了宋代官制的内涵,如官员在叙复的过程中其差注和磨助与常时不同,朝廷会因时制宜地除授差或升转官阶。同时,叙复的过程也是官员再次考核的过程,对待叙复官员的要求也比寻常官员更为严格。

叙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既反映出宋朝优待官员的一贯态度,也表现了宋代磨炼官员行政能力和提升官员任职水平的管理理念。

五、宋代选贤制度的历史缺点

在以上选贤思想的影响下,宋朝贤能政治有其不可克服的历史局限性。

第一,缺乏创新精神。北宋建立之初,就制定了一套加强专制的“祖宗家法”,子孙只能“谨守”,百官只能“奉法职”,不敢越雷池一步。 统治者墨守清规戒律,在“法先王之法”的幌子下,维持现状,得过且过。 各级官吏更是争相效尤,“在相位者多循默”,文武百官多以“因循默为得计”,不知通融变革,到北宋中期,官僚士大夫中的保守势力更加嚣张。司马光提出“祖宗之法,不可变也”的论调,枢密使文彦博也认为“祖宗之法俱在,不须更张”。 北宋王朝自上而下,已形成了一股顽固的保守势力。

第二,崇尚文学空谈,缺乏实干精神。整个宋朝,空谈议论的风气盛行。 君臣对唱,粉饰太平,议论之风蔓延朝野。 多数官员以学问相高,以议论相尚,遇到重大的政治问题和军事问题,不是积极地采取措施进行解决,而是彼此争论不休。 公元1004年,契丹军南侵,兵临澶州城下,形势迫在眉睫,参知政事王钦若、陈尧叟不是积极御敌,而是为迁都金陵与成都大动口舌,结果坐失良机,签订了屈辱的“澶渊之盟”。 其时朝廷但行文书,不责事实,坐而论道,只尚空谈,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第三,朋党纷争,宗派主义严重。清朝王夫之对宋代的朋党之争进行了概括:“宋之有此也,盛于熙丰,交争于元祐、绍圣,而祸烈于徽宗之世,其始则景祐诸公开之也。”王安石在神宗熙宁年间开始变法,当时把保守派官员革职贬职者很多。 哲宗继位后,高太后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上台,主张变法的“新党”被排斥。 不久,“旧党”内部又一分为三,即以程颐为首的“洛党”,以苏轼为首的“蜀党”,以刘挚为首的“朔党”,他们交相纷争,唯胜是求。 这种党争最初是围绕着变法进行的,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激化,渐渐失去了是非标准,完全成为官僚士大夫们的意气之争。一方得势,全盘否定对方; 另一方上台又反攻倒算,其给北宋政治造成了极坏的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四,不务实际,崇尚虚名。自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命题后,历代宿儒们 都耻言“功”“利”,宋代士大夫们尤甚。 苏轼在《神宗皇帝书》中说:“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 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富与贫。......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他直白地反对民强国富。 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存亡在于国民道德素质的高低,而不是这个国家的强弱、历经时间的长短; 在于这个国家风俗人情的浓与淡,不是这个国家的富有和贫困。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宋王朝只能满足于大国的虚荣和道的自慰,却很少关心国民的富强。 这也是宋代受尽屈辱的原因所在。

转自《宋史研究论丛》2019年01期

以上内容纯为公益性分享,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