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垂钓历史可以追溯到江户时代(1603-1867年),这一时期日本的渔业已经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渔网捕鱼和垂钓渔业可以视为日本现代沿岸渔业的前身。受限于日本当时较低的生产力水平,渔民多以家庭经营为主进行生产活动,随着时代的变迁,日本渔业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形成了现行的以渔业权为中心的渔业管理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垂钓作为渔业活动的一部分,也逐渐受到了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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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钓场

早在江户时代(1603-1867年),垂钓作为一种休闲活动在日本逐渐普及,尽管当时没有明确的垂钓管理法律,但江户时期的渔业法(1743-1867年)对渔业资源保护有了一定程度的关注,间接影响了垂钓活动。随着明治维新的推进,渔业作为重要的经济部门受到了更多关注,日本政府制定的旧《渔业法》(1901-1948年)中包含了一些对垂钓活动的间接管理条款,如渔业资源的保护、捕捞限制等。

二战后,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日本政府于1949年颁布了现代《渔业法》,通过设定禁渔期、禁渔区、限制捕捞量等方式来保护鱼类资源,垂钓活动作为捕捞方式之一,也受到这些法规的约束。198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游钓船业适正化”相关法律,并在1989年颁布了“游钓船业适正化”相关法律施行规则,这些法律主要关注游钓船业的发展和管理,对以船舶载客出海、或到内陆水域进行垂钓、或捕捞水产动植物的游钓活动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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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钓场

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外,日本各地还制定了地方渔业条例,对垂钓活动进行更加具体的管理。这些条例包括垂钓许可制度、渔具限制、钓获量限制、放流政策等,如在内陆水域垂钓方面,禁止使用爆炸物捕猎水生鱼类,禁止使用麻痹、伤害水生动植物的有毒物品,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内陆水域捕捞鲑鱼。同时,日本各地的钓鱼协会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办法用于指导和管理垂钓活动。这些规定包括钓鱼执照的发放、渔具的使用规范、钓鱼方法的指导、放流政策的执行等,如神奈川县规定,红点鲑的禁钓期从每年的10月15日到次年2月底,鱼获总长度不超过12厘米。

图片:《中国钓鱼》杂志

资料整理:魏腾达 甄瑞

监制:侯馨远 编辑:刘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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