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盐津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监督重点,全力整合监督资源,由领衔常委亲自挂帅,采取“组组”联动模式,对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三个规定”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为司法公正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筑牢干预司法‘防火墙’,扎牢廉洁司法制度笼子。”今年以来,盐津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常态化监督检查任务。全面聚焦“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严密关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违规接触当事人等关键问题,同时严查干预司法不记录、不如实记录以及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个规定”是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基石。盐津县纪委监委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对政法单位政治监督、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政法部门加强政策教育宣传,将“三个规定”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完善追责保护机制,加大对已查处职务犯罪、虚假诉讼等案件的倒查问责力度,健全对如实记录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人员的保护机制。

通过专项检查,该县精心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了13个具体问题,向5家政法单位反馈,要求限时整改。为达到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效果,检查组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完善、监管不得力等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政法机关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离任人员从业监管,创新打听说情、过问案件报告记录管理模式,确保“三个规定”得到全面、深入落实。

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书一发了之,盐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负责”原则,建立“室组”联合督办机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发出一份建议能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动一域治理。

首席记者 汪波 通讯员 陈方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