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防条例》新修订版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别策划了《四川省消防条例》网络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旨在通过线上互动,让更多的朋友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快来加入我们,一起学习新条例,守护美好家园吧!
消防宣传月
答题活动进行中ing
活动说明
活动名称
“消防宣传月”线上有奖答题
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5日—11月9日
活动奖品
精美消防小熊及消防宣传文创产品
本期奖品为“消防小熊”
活动规则
▪每人1次答题机会
▪活动共设5道题目
▪全部答对并在留言区写下答案
评奖方式
▶ 在留言区写下您的答案,我们将选取留言点赞前三名,并且答案正确的用户,送出礼物。
▶ 获奖者请留意【德阳消防】公众号发出的中奖通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收货信息。
▶ 我们将在11月15日公示中奖名单,并以中奖用户的ID核实中奖者信息,确认身份。
▶ 奖品预计将在11月25日-29日期间包邮寄出,请各位获奖者耐心等候。
开始答题!
今日试题
1. 维护消防安全是()的共同责任。
A.政府
B.消防部门
C.全社会
D.企事业单位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的义务,不包括()。
A.维护消防安全
B.保护消防设施
C.参加灭火工作
D.报告火警
3. 每年()月为四川省消防宣传月。
A.9月
B.10月
C.11月
D.12月
4. 每年()日为消防日。
A.10月9日
B.10月19日
C.11月9日
D.11月19日
5.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
A.主要
B.全面
C.部分
D.不需要
SAFE
条例相关重点内容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五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鼓励依法设立消防公益基金,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消防救援公益事业。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八条
每年11月为四川省消防宣传月,11月9日为消防日。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除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投入;
(三)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畅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能力。
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提示:
查看《四川省消防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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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田飞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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