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黟县漳河水源地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黄山市黟县漳河水源地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皖环函〔2024〕276号)要求,现将黟县漳河水源地环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针对“黟县漳河水源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问题。
1.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我局已对黄山嘉实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黟县鑫旺竹制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进行查处,分别于6月12日和7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两家企业罚款已缴纳到位。
2.漳河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针对漳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16家企业和12家农家乐,制定“一企一策”。根据整改措施,其中7家企业已停止生产,6家企业水源地保护区压覆区产污、排污环节已停止运行,3家企业水源地保护区压覆区内有关场所已停止使用,12家农家乐已摘牌停止商业运营。
3.拜年山水库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临时道路、临时办公场所等临时设施建设,闸阀室进场道路、环库道路路基开挖及附属施工,环库路桥梁施工。截至10月底大坝坝体混凝土总计浇筑109186方,占总方量91.75%。
4.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进度。7月8日,省政府已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黟县拜年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皖政秘〔2024〕135号)。待拜年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完成后提请省政府对现有漳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予以撤销。
5.漳河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黟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修订并印发,并根据预案要求配备了吸油棉、化学吸液棉、吸酸棉、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已全部入库并上传应急指挥管理平台系统。
6.水质监测情况。按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公布方案》等相关要求,10月对霁水河开展五项因子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达标。
(二)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问题。
2024年2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各类问题12个(黟县水源地部分问题合并上报),形成了《2024年度黄山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清单》,明确了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
黟县以漳河水源地环境问题为鉴,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全县县级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累计梳理全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类问题33个,分别建立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其中漳河水源地各类问题30个,其他水源地各类环境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针对“黟县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涉嫌违法审批建设项目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目前执纪问责工作已核查结束,对生态环境部门相关3人予以处理,其中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3人予以政务处分,1人记过,2人警告。
(四)针对省厅约谈“四家企业未完全落实整改方案要求”问题。
3家未完全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的工业企业(黟县鑫旺竹制品有限公司、黄山市黟县五东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黄山市黟县金久工贸有限公司),黟县已更新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对于1家不在整治清单范围内的企业(黟县黟山古建有限公司)已对照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二、市级督查检查情况
10月下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黟县漳河挂牌督办问题及省厅约谈黟县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黟县鑫旺竹制品有限公司水源地保护区压覆区域产污、排污生产工序未运行,黄山市黟县五东殿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和黄山市黟县金久工贸有限公司对水源地保护区压覆区域进行了物理隔离,已停止水源地保护区压覆区域内产污、排污生产环节。黟县黟山古建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原有生产车间作为仓库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安徽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期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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