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实行的是选举人团制,是一种所谓的间接选举制,咱们外人听起来云里雾里的,不太明白是咋回事。

比如2016年大选的时候,希拉里得的票数明明是比特朗普多的,结果反而是特朗普当选。

有人就解释道,这就是因为选举人团制度呀,美国五十个州,每个州有特定数额的选举人数量,比如宾夕法尼亚州有19名。由于大多数州实行的是赢者通吃的规则,川宝在宾州拿到了48.2%的选票,而希拉里只有47.5%,因此宾州的19个选举人就全归川宝了,希拉里一毛钱都不能拿到。

目前全美国一共有538张选举人票,谁拿的数量比较多,且超过总额的一半,谁就是总统。

那问题又来了,为啥叫选举人呢,为啥是人呢,好像没听说过有这么538岁老哥呀?选举人是不是一个虚拟的概念呢?

并不是,真有的这么538位老哥或老姐,真的是由他们一本正经的齐聚华盛顿,去给未来的总统投票。但大家没咋见过或听说他们,是因为这个制度理论上还在,但实际上早就和一开始不一样了。

美帝刚刚成立的时候,怎样过日子其实还没有讨论清楚。他们一开始是英国人设立的13片殖民地,后来在法国佬的怂恿下砍翻了英国老爹自立门户。当年13片殖民地虽然都是英国的,但各自的背景不同,各有各的制度和玩法,彼此的独立性很强,既像是一伙的又不像是一伙的。

我们给翻译为“州”的那个单词,其实是国的意思,实际上就是13个小国家,后来合伙一块过了,所以又叫“合众国”。为啥非得合伙呢?主要是当时强敌环伺,印第安人还没安全搞定,法国和西班牙不怀好意,后边英国老爹随时可能回来教做人,哥几个注定只能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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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就聚集到费城那里,商量以后怎么过日子。既然要合伙过,就得有一个节制全体的行政长官,后来就给这个行政长官的位置命名叫总统。因此总统这个形式和名称,就是美帝发明的。

总统要怎样产生呢?当时众说纷纭。有人说让议会去选一个出来不就得了,有人又反驳说不行,这样子总统很容易跟议会勾搭到一块,今天你选我,明天我任命你,大大的不好。

又有人说那就全民直选呗,但这个主意很快被否决了,当时来说基本是不可实现的。以当年的交通和通信条件,一人一票的成本高得不可想象。即使不是成本问题,也没人认为是好主意。

普遍的共识都是:老百姓懂啥呀,让他们选总统,那不是瞎胡闹嘛。而且一人一票的话,人口多的州肯定占便宜,因为大家都会选熟人,选自己人。人口少的州,只能陪太子读书,相当不划算。

讨论着讨论着,就讨论出了一个间接选举的办法:每个州自己找几个有头有脸的人出来,由他们代表各个州到华盛顿去选总统。潜台词是,老百姓其实弄不明白情况,没有选择能力,要由精英来代选。

这些人便被称为选举人,这种制度也被称为选举人团制度。早期的选举人,是可以自己决定要把票投给谁的,跟现在完全不一样,后面我们再说。

选举人是怎样产生的呢?各个州情况不一样,有的州是直接指定,有的州是半指定,也有的划片区给老百姓去选,联邦没有规定,自己内部同意就可以。

联邦规定的,只是每个州拥有的选举人数量,每个州的数量是2加X,X的数量和该州众议员的数量相对应,而众议员的数量,又是和人口相对应的。整体上大小州的利益都有一定的兼顾。

选举人团制度定下来之后,就上马实践了,初代选出来的总统,正是屡战屡败,败着败着不知怎么突然就赢了的乔治·华盛顿。

选举人一开始代表的是各个州的利益,但事情很快就起了变化。随着共和党与民主党两党对抗格局的形成,选举人渐渐转向代表党派的利益,无脑投给自己人。选举人的产生,也顺理成章地演变成了由民主党与共和党各自指派。

到了这个时候,选举人是谁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只是走个过场而已。老百姓实际上是在直接选总统,如果你在加州选择了川宝,那么旁边就会有一行小字顺便在形势上给你绑定了一位你选中的选举人。有些州连选举人的名字都懒得印上去,反正也没人关心。

选举人团制度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只是改变了计票的方式而已。在这种计票规则下,票数多未必是有用的,关键是得多到关键的位置上,比如宾夕法尼亚。

美帝的大选,一向有得宾州者得天下的说法。因为大多数的州,民主党和共和党都已各自占稳了地盘,很难翻得动,只有宾夕法尼亚等七个州,两边的实力比较接近,谁都可能赢。

在赢家通吃的规则下,谁能在这七个摇摆州赢出一点点,谁就能够吃下它的全部选举人票。宾州在摇摆州里,选举人票数最多,因此是关键中的关键。

马斯克站队川宝后,每天在宾州随机给川宝的支持者发100万美元,就是想把力气用在关键的位置上。

不过马斯克虽然钱多,民主党也有自己的玩法。这场USA与USB的巅峰对决,最精彩的部分已经开始,我们期待不会结束得太快。加油吧,宝宝们,关键是得用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