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云浮市云城区区委批准,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对云浮市云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伟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伟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教师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校园工程项目承揽、学校饭堂配送业务、校园文化业务采购、设立私营企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伟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云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云浮市云城区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伟贤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云浮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云城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