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这个话题,在中国处理起来特别的麻烦,主要来自于“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导致很多的人被家暴了,但是得不到社会的援助。
有些人会继续忍着。有些人如果没有出路,便会选择极端而自杀。在改革开放后,农村妇女的自杀率明显下降。
在那些报警的人当中,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的,基本上也就来俩警察教育几句,然后就回去了,起不到什么明显的作用。这种消极办法反而有可能,助长家暴者暴力行为,使其更加的过分。
明明有很多的法律法规都可以执行。但不怎么执行,基本就“某某在民警同志的教育下,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老婆/老公某某道歉,其选择了谅解。还保证以后绝不再犯,有事好好沟通。”
比如:日本有一种帮助被家暴者的特殊团体,他们全是女性,在半夜帮助被家暴者搬家,去到一个家暴者找不到的地方。其中有很多的人都是原先的受帮助者。后来加入了这个团体,帮助更多的人。
咸阳一男子。手持菜刀家暴妻子,即使几岁的孩子在旁边苦苦哀求,也没能阻止这件事的发生。仍然家暴着早已不能抵抗的妻子。
虽然,并没有用菜刀砍人,但手持菜刀也太危险了。一不小心伤到的话,那更是难以避免。更何况边上还是自己的孩子。
当天的凌晨,警方接到了。报警电话电话中的女子,称自己被家暴了。
后来经警方调查发现。家暴男并不是。第一任妻子因为家暴,被打跑了。果然,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女子身上不同程度受伤,但不过孩子没有什么事情可以上学。
这次警察的处理方式拘留了!家暴男子拘留10天。感觉有点不真实。猜测下应该是造成的舆论太大了。要不然的话,估计又是一种和稀泥的方式。
孩子是男子和他前妻的。这么小一个孩子都知道不能打人的,那么大的人了也不害臊。
根据我曾经看过的一份研究报告。一个男子的家暴概率跟饮酒的习惯成正比。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有酗酒的人都会家暴。调查报告中这两个关联性比较高。
在当地妇联的调解下,他们和解了。这是不是有点太无厘头了?
这名女子他勇敢了,让我很是佩服。从内容上感觉是他自己故意去激怒,为了孩子愿意做这么大牺牲。我打心底的敬佩,不过这被打的程度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有种为了孩子不要命的感觉。
有一些香港的父母会在周末的时候,把孩子带来深圳。然后在那里给孩子打一顿再带回去。这。这种打孩子在一些地区的法律规定的,也是一种家暴的行为。
我感觉还是挺好的,起码把孩子当做一个正常的人来看,而不是父母想着给自己养老的。那样的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独立的思想,独立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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