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艾文涛)11月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省际通道通辽段恢复一级公路通行,小客车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驾驶员留意交通标志标识避免车辆发生超速违法行为。
据了解,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决定自2024年11月10日起,恢复省际通道通辽段(S306)一级公路通行,至本项目完成辅道施工和主线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后,按照高速公路通行运营。
通告如下:
1.往于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查白音他拉(通赤界)至通辽市草高吐(通兴界)段区间的机动车、行人可按原省际通道通辽段(S306)通行;
2.省际通道通辽段(S306)恢复原一级公路通行标准,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为10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最高车速限速值以现场限速标识为准;
3.未经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危险物品、超限物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此区段通行;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路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超限超载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道路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临时交通组织措施,确保后续涉路工程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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