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即11月4日,几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民围观。

视频里显示,一白色小汽车闯了红灯,被交警铁骑追上拦下。司机从车上下来,手持一棍“警棍”。

重点是,这个司机穿的衣服从远处看是警服。再加上手持的疑似警棍,就让人觉得这个司机也是一名警察。

司机手持“警棍”,立即用“警棍”挥向交警的头部,交警后退,并予以警告。不过该司机根本不听,继续用“警棍”威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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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警告之后见无效,取出催泪瓦斯,喷向男子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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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已经有大量的路人停下围观了,并有人拍摄视频,即网上流传的视频。

该男司机被警察喷了催泪瓦斯,正常的话都会立即安静下来。可是他不一样,居然怒而用“警棍”向交警猛烈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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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段视频显示,交警在男子的“警棍”攻击之上,一直向后退,并也取出警棍,接连对男子发出警告。这时,围观的群众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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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警棍”攻击过交警之后 ,或许是催泪瓦斯开始起作用了,男子回到连边,从车上取出瓶装水,开始向自己的脸上淋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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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交警跟着男子并保持安全距离,一边通过对讲机向上级报告,并请求支援。

这时,通过视频我们可以看到,男子的一身打扮,确实是像极了公安机关的辅警所穿的警服。而男子的汽车车牌是粤S,疑似是广东省东莞的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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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火了不久,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的警情通报就发了出来:11月3日16时54分许,李某(男,55岁)身着疑似辅警制服,驾驶一台白色小汽车在长安镇一路口处闯红灯,正在执勤的交警巡逻铁骑将其拦停后,李某从车上拿出黑色短棍欲殴打铁骑队员,铁骑队员果断采取措施,使用胡椒喷雾将其控制,与后续支援警力一并将其带回处理。经查,李某非警务辅助人员,当日所着制服为仿制,系其自行在网上购买。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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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公安机关也认为男子李某所穿的警服是在网上购买的仿制警服,并对其立案侦查。

那么,警方会对男子李某立什么样的案呢?

大概率是会立刑事案件,因为男子李某的行为涉嫌了犯罪,而且还涉嫌了两个罪名。

第一个罪名是袭警罪,这个貌似就不用说了,李某手持武器连续袭击正在执法的交警,当然是已经涉嫌的袭警罪。李某的“警棍”有没有击中交警不重要,不影响定罪,只影响将来的量刑,没有击中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个罪名是招摇撞骗罪。因为他从网上购买仿制警服并穿在身上,就已经属于假冒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罪的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

而李某还居然是假冒人民警察、手持仿制警棍袭击正在执法的人民警察,看来是要数罪并罚喽。

最后啊,是真想不通这个李某究竟是怎么了?又会是怎么想的?穿个假警服闯红灯,这不是作死嘛!而如果被交警追上,老老实实的接受处罚,一不会被追究袭警罪,二穿假警服的行为也基本上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只是行政处罚。

现在好了,一时狂一生悔,只剩下悲摧了!在看守所里好好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