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不是儿戏,酒后不开车更是基本常识,但有些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最终付出了沉痛代价。
11月4日深夜23时左右,在河南南阳方城县233省道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小型客车和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轿车被撞后侧翻,已经面目全非,货车也损伤严重。
接到报警后,警察和120赶到现场,轿车上4名司乘人员因伤势过重,送医救治后不治身亡。当地殡仪馆回应,确实有医院送来的4名死者,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事后,方城县四里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事故正在调查,如果要了解情况,可以向县宣传部联系。方城县政府办工作人员称,县里统一安排融媒体中心和媒体联系。
有记者追问当晚是否只有四人聚餐?有无他人一起?几人是否饮酒?纪委监委有没有介入?对事故相关问题方城县官方人士并未明确回应。该人士称,有关情况警方还在调查,包括是否都饮酒还在调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也暂未出炉。
11月6日,方城县“11.4”事故处理小组发布情况通报。称11月4日23时许,谢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233省道自南向北行驶至四里店镇油坊庄村路段时,未靠道路右侧行驶,于王某某驾驶的自北向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
事故共造成小型普通客车司乘4人全部死亡,事故正在依法处理中。事故处理小组还通报称,遇难的4名司乘人员均为方城县四里店镇政府的工作人员。
有知情人称,遇难的四人中,其中一人是四里店某管委会主任,四个人在事发前曾一起饮酒。也有人称,四人都是刚上班不久,均为镇政府一般工作人员,4人中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人员,平均年龄不满30岁。
按照官方通报,四名政府工作人员酒后驾车并且逆行,当时很可能是处于醉酒驾驶状态。如果货车司机不存在超速等违章情况,理应由小型客车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但蹊跷的是,事故小组通报四人饮酒,但并没有通报司机血液酒精含量。
现在小客车的司乘人员全部死亡,留下了一大堆难题。4名死者虽都是政府工作人员,但因为是下班后饮酒导致交通意外,不可能得到单位赔偿。需要承担责任的司机也已死亡,家属可能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重型货车驾驶员是正常行驶,发生事故难免造成损失,因为责任在对方,也可能面临无法追责的风险。
因为死者四人身份特殊,这起事故还需要深入调查。如果是单位组织聚餐,那么组织人以及单位都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便是私人聚餐饮酒,如果有其他人参与,明知对方饮酒却没有阻止对方酒后驾车,可能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发生这样的悲剧让人扼腕叹息,父母辛辛苦苦抚养长大,终于考公上岸,却发生这样的意外,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对于死者家庭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酒驾猛于虎,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这次血的教训,足够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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