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的冬日,寒风凛冽,北京市海淀区麦钟桥附近的京密运河显得格外冷清。12月25日上午,一桩震惊京城的碎尸案浮出水面。海淀公安分局接到报案,运河中发现一个麻袋,内藏一具无头无腿的女性躯干,案件迅速上报,北京市公安局即刻增援,一场紧张的侦查工作就此展开。

尸检结果显示,这位女性躯干皮肤白皙,颈部有勒痕,腹部妊娠线清晰可见,判断为35至40岁,身高约1.65米,曾生育,不从事体力劳动,且右手食指指甲上有一道独特的紫红印记。这些信息迅速被编织成协查通报,散布全市。

不久,国家某单位反馈,其女干部罗某宜自12月18日失踪,特征与通报高度吻合。警方随即前往取证,指纹比对确认,死者正是罗某宜,时年38岁。

专案组迅速成立,由公安部二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分局及单位保卫处联合组成,深入调查罗某宜的生前轨迹。罗某宜与丈夫方某某本是校园情侣,婚后育有二女,但近年来夫妻关系疏远,罗某宜行为日渐放荡,与多名男性交往密切,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12月18日,罗某宜声称去友谊宾馆开会后失踪,其胃内食物消化程度表明,她很可能在当天下午3点前遭遇不幸。

侦查方向逐渐明确:熟人作案,且凶手具备独居条件。专案组对罗某宜的社交圈进行了细致排查,最终,她的直接上级,某处副处长徐泽光进入警方视线。

徐泽光与罗某宜关系暧昧,两人频繁接触,甚至多次被同事撞见亲密举动。尽管单位曾介入,但罗某宜并未断绝与徐的联系,反而更加紧密。

徐泽光的作案条件逐一浮现:妻子出差,孩子不在身边,家中只有他一人;12月18日,他请假看牙,却在上午挂号未果后返回家中,下午才前往医院,这段时间恰好与罗某宜失踪时间重合;更重要的是,徐泽光家中发现了与捆扎尸体相同的尼龙绳,而这种绳子在当时国内极为罕见,徐泽光却因多次出国具备获取途径。

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证据指向徐泽光。他家厕所内的微小血点,经检验与罗某宜血型一致;罗某宜失踪后,徐泽光的异常行为也引起了警方注意,包括打听尸体发现地点、给罗某宜丈夫送钱等,均非正常反应。

在充分准备后,警方对徐泽光家进行了技术侦查,并发现了关键证据:厕所内的喷溅血点、分尸工具及包装材料。徐泽光在郑州参会时被控制,并被专案组押解回京。面对铁证如山,徐泽光终于供述了犯罪经过。

原来,罗某宜一直要求徐泽光离婚并与她结婚,甚至提出出国定居的幻想。徐泽光表面应承,实则只想将罗某宜作为长期情妇。随着单位介入,徐泽光感到压力倍增,起了杀心。12月18日,罗某宜再次来到徐家哭闹,徐泽光怒而将其打晕,随后勒死。

为掩盖罪行,他选择了碎尸抛尸,将头颅、双腿与躯干分别丢弃于西便门和麦钟桥附近的京密运河中,其余物品则分散处理。

根据徐泽光的供述,专案组在西便门河段找到了罗某宜的头颅和双腿,从洗染店取回了她的衣物,在多地搜集到了剩余的个人物品,每一步都印证了徐泽光的口供。至此,经过半个月的艰苦侦查,“12.25京密运河无名女尸案”真相大白,徐泽光以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最终判处死刑。

此案不仅揭示了人性的阴暗面,也警示着社会对婚姻忠诚与道德底线的坚守。罗某宜的悲剧,是她对婚姻不忠、对情感轻率的直接后果;徐泽光的恶行,则是对法律与道德的公然践踏。案件虽已尘封,但它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永远不会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