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柴油运输是否需要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的产品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2019年29号令),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闪点小于100℃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一览表》(见行业标准JT/T 617.3的附录A)中的危险货物编号为UN1202。

如果使用罐体运输闪点小于100℃的柴油,应委托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运输,罐体至少应满足LGBV的技术要求。

但是,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 》(JT/T 617.2),如果运输的柴油闪点高于100℃,则不属于危险货物,无需使用危险货物资质的专用车辆运输。

例如,某个厂商生产的生物柴油,是通过植物油(如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棉籽油等)、动物油(如鱼油、猪油、牛油、羊油等)、废弃油脂或微生物油脂与甲醇或乙醇经酯转化的新型燃料,其闪点为107.8℃,则不属于危险货物,使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输即可。

所以,判断一个货物在道路运输环节是否属于危险货物,不能简单地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一览表》是否能查到名称,而应该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等标准的要求综合进行判断。

如果您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方面有什么疑问,可以回复“咨询”+问题内容,我们将定期汇总后通过专题文章等方式与大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