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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启用黔南境内兰海、厦蓉、沪昆、银百、余册、三荔、榕麻、惠兴高速技术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针对黔南境内高速公路通行实际状况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黔南境内兰海、厦蓉、沪昆、银百、余册、三荔、榕麻、惠兴高速启用技术抓拍设备,主要用于抓拍:

1、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执行时间:2024年11月12日起。

现向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及社会公众公告具体点位,以便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具体点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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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来源:黔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