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南城分局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名无证回收废机油的个人及一家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人员处置的企业。
▲涉事车辆车厢内存有废机油桶
10月26日,南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人员驾驶蓝色货车在南城街道有偿回收废机油。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立即前往涉事车辆所在位置,对车主进行询问调查。经查,车主的父亲岳某曾驾驶该车辆到南城街道某汽车服务部有偿回收废机油,涉事车辆内存有废机油,但岳某已离开东莞市。
▲岳某到达涉事汽车服务部后的视频监控截图
南城分局对涉事汽车服务部进行调查,调取该企业10月26日18时06分至18时25分的视频监控录像,发现一男子在此期间驾驶一辆蓝色货车停靠在维修车间门口,从车间内搬走1个红色废机油桶、7个废机油格和5个废塑料空桶至蓝色货车内,后驾车离开。经查,涉事企业负责人黄某承认驾驶蓝色货车的男子从企业搬取了废机油,并收取该男子200元现金的报酬。经车主辨认,确认该男子为其父亲岳某。
岳某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以及涉事单位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许可证的个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南城分局立即锁定证据,查封、扣押涉事车辆,拟对当事人岳某及涉事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废机油由有机化合物组成,闪点低、燃点低,极易燃烧,若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发生渗漏,不仅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也将造成土壤破坏等重大影响。在本案中,当事人及涉事企业法律意识、环保意识淡薄,私自随意回收、处置大量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性质恶劣,严重威胁到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引以为戒,切实规范危废管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确保合法、安全、规范处置危险废物。
编辑: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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