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未及时将616.84万元股权激励终止费用入账,导致2023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利润虚增616.84万元。董事长闫洪嘉及财务总监赖锡安被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已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表示将严格整改,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明冠新材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准确,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未及时将616.84万元股权激励终止费用入账,导致2023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利润虚增616.84万元。董事长闫洪嘉及财务总监赖锡安被指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已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表示将严格整改,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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