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赋能刑事审判
三方联动彰显司法温情
11月6日,包铁法院运用“云审”在线小程序,法官、检察官与被告人“隔屏”相望,顺利开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
近日,包铁法院受理了被告人韩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保障刑事审判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赶到被告人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家中,核实了被告人的身体情况,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决定对该案采用互联网远程庭审。因被告人操作手机的能力有限,法院技术人员指导其亲属进入“云审”在线小程序,并进行了庭前测试,确保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为切实解决异地被告人到庭难问题,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协作地公安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整个过程,取得了协作地公安的大力支持。
开庭前,协作地公安派两名干警,一早来到被告人家中,帮助被告人操作手机准时参加远程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和被告人通过视频连线同步参与庭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调试服务保障到位,整个庭审视频画面清晰,通话顺畅清楚,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庭审纪律严肃、行为规范、程序完整、秩序井然,充分保证了控辩双方行使诉讼权利和表达意见,用时半个小时即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圆满完成了这起刑事案件的“隔空”审理。此次特殊的庭审,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庭审效率,降低押解过程风险,缓解法院警力有限的情况,也让被告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能,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心向背、法治权威。包铁法院将以本次审判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办案要点,促进“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探索用科技赋能刑事审判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动,持续提升刑事审判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实现办理刑事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字|秦世晶
图片|韩雪梅
本期编辑|包铁新媒体工作室 程婧雯
审核|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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