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极目新闻通讯员 许媛

“双十一”又来啦,享受购物的你,如果遇到“货不对版”的情况,该怎么办呢?买到假货到底是该“假一赔十”还是“退一赔三”。11月7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王女士从网上购买了一件羊绒大衣,卖家宣称是澳洲100%羊绒,并且承诺“假一赔十”。收到货后,王女士发现实物和宣传的不太一样。经过鉴定发现,衣服材质是普通人造纤维。王女士要求经营者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但是卖家却说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退一赔三”。

承办检察官介绍,“退一赔三”适用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即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假一赔十”仅适用于食品领域,当卖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适用。赔偿金额为购买食品的价款的十倍,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的行为时,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卖家提供的商品实为普通人造纤维却宣称澳洲100%羊绒,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但是经营者承诺“假一赔十”,向消费者做出了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按照其承诺的更高标准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因此,经营者应当按照其承诺的“假一赔十”标准进行赔偿。

“在快乐享受‘双十一’购物的同时,一定要认准正规购物交易平台。如发生类似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承办检察官提醒。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