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摘 要: 利用私人函件交流公务、交换信息,甚或结党营私,是中国传统政治场域中的一种常态现象。但时至明后期,内阁辅臣群体通过私函来协调处理公务的迹象愈发集中且典型,并以此作为中枢决策运行中的新型样态和重要补充。“公事私函”以一种“半官方” “类常态”的方式,深度嵌入中枢决策运行之中,有助于提升国家公务处理的成效。在应对“查抄张府事件”过程中,申时行通过公奏、私函并行的方式,多
方联络,折冲樽俎,为事件最后的平稳终局,发挥了积极效用,也为深入剖析明代后期中枢决策的运行机制提供了新视角。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明中后期内阁‘公事私函’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4BZS043)
全国高校古籍委员会直接资助项目“《申文定公集》整理”( 项目编号:2104 )
【 论文原刊 】 《 安徽史学 》 2024年第4期,第12—20页。
【责任编辑】 郝红暖
在中国传统政治场域中,朝廷各级官员通过私人函件,相互传递各种政治信息,深入交流商讨国家的重大事件或重要决策,无疑是一种政治行为的常态。比如,先秦鲁仲连的《遗燕将书》,西汉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曹魏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蜀汉诸葛亮的《答李严书》,中唐韩愈的《上宰相书》,北宋司马光的《与王介甫书》,以及王安石的回函《答司马谏议书》等。这些函牍不仅是文学名篇,更是史学文献。
专注宋史研究的日本学者平田茂树曾明确指出:“通过运用‘书’的材料研究政治的运作,也使我们认识到它作为探明政治过程的有效史料的重要性。书信资料在今后的研究当中,其史料价值将被提升到一个新的级别。”目前,学界对明人书信简牍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更多聚焦的是对信函书牍文本文法文学的研究,至于其在政局演变、政务处理、政策研拟等领域中所发挥的作用影响,仍存在相当大的拓展空间。不止于此,时至明后期,内阁辅臣群体通过私函来协调处理公务的迹象愈发明显且集中,并倚之为中枢决策运行中的新型样态和重要补充。有鉴于此,本文在梳理明代后期内阁辅臣公事私函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万历时期申时行在应对“查抄张府事件”过程中,私函所发挥的作用,以弥补该研究之不足。
一、明后期的公事私函
明代的中枢决策机制历经数变,创建于永乐初年的内阁进入仁宣时期,其参与中枢辅政乃至决策的态势才日渐明朗。至一百年后的嘉靖朝,在皇权的加持下,内阁权力大增,形成了“类相”的首辅制,并衍生出了张璁、夏言、严嵩、高拱、张居正等一众强势首辅。他们在朝廷中枢不仅享有“专决、专票拟、专应对” 的政治特权,也实现了领袖群臣的政治地位,“而至嘉靖中遂操丞相之柄而出其上,万历初遂并人主之尊而兼其详” 。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参与中枢决策的“票拟”无疑是奠定内阁权势的首要因素, “ 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阁权之重偃然汉、唐宰辅,特不居丞相名耳。” 但除票拟之外,为了维护巩固自身权位,内阁辅臣们尚需通过密揭和私函,来沟通协调内廷君主与外廷群臣,以充当内阁票拟的重要辅弼,也即时人所谓的“调夑”或“调和鼎鼐”。进言之,随着明代中枢决策机制的渐趋周密,为了使国家公务处理运作更加审慎高效,尽可能地消解君上与臣下、中央与地方、内阁与部院封疆之间出现的矛盾分歧,内阁辅臣开始频繁使用密揭和私函作为沟通协调的关键渠道。
目前,学界对内阁密揭的研究已颇多着墨,但对公事私函的政治现象却未深究。本文所涉公事私函,专指在明后期内阁辅臣群体,尤其是首辅大学士,通过书札信函与中央部院寺监、地方封疆司道等各级官员交流信息、磋商公务,并呈现为推动朝廷中枢决策高效精准运行的新样态。
万历七年,正值张居正位居权力巅峰之际,他便在私函中坦言:“不榖当事以来,私宅不见一客,非公事不通私书。”显然,张居正已经将自己与百官往来的信函“公事化”,极大地增强了其政治属性及功能,并深度嵌入至当时朝廷中枢治国理政的体制机制中,以致后人论之曰:“江陵秉政,一切机宜皆从书札得之。”
万历十二年三月,御史张文熙假借弹劾张居正怙权专擅,意图削减内阁实权。针对他所提出的“阁臣专恣者四事”,时任内阁首辅申时行逐一回驳,进而强调内阁在负责国家政策制定、重要人事安排之前,必然要与中央地方各级相关官员进行广泛的交流互动,才能商定国是、研撰票拟:“阁臣以平章政事为职,而用人则政事之大者,故文官自京堂,武官自参将以上,部臣亦与臣等商量……至于各地方事情,若关系重大,督抚等官岂得不与臣等言之?”神宗完全赞同申时行的观点,直接批复云:“朕方以大政悉委卿等,勿以浮言介意”“阁事照旧行,宜殚谋协恭,以副朕至意”。万历二十六年三月,时任内阁次辅的张位在奏疏中,再次回顾了内阁辅臣与部院封疆相互商讨之情由:“旧时吏兵二部凡推用九卿大臣及边方大将,例与阁臣商确……旧时各衙门合行条件与夫兴革事宜,必与阁臣商确。”
据上可推知,内阁辅臣在票拟之前,与部院封疆频繁商榷应已成为当时朝廷中枢决策运行中的惯例常态,而往来商榷最重要的载体之一无疑指向“公事化”的私函。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万历朝内阁首辅前后共计 12 位,除朱赓、赵志皋、方从哲⑨现存文集中未见收录其信函简牍外,其他首辅累计传世函牍超过 6000 封,详见下 表:
而申时行现存的信函书牍更是多达1873封,其中《赐闲堂集》卷35 至38收录的简牍共计263封,涉及到179位官员士绅,十卷本《纶扉简牍》收录的简牍共计1610 封,涉及到280位官员士绅,详见下表。如剔除两部书信集中相互重叠者,申时行函商的对象涉及到部院、封疆、科道、三司、府县、外差等各级各类官员逾300 人,函询的内容涵盖边防、赈灾、人事、税赋、兵备、河工等国务诸层面。其数量之多、牵涉之广、探讨之细,在万历朝内阁辅臣中堪称首屈一指,远远超过高拱、张居正、王锡爵、叶向高等前后任知名首辅,颇具研究明代后期公事私函现象的样本意义,亦可回应“将体制的规定与人的活动和事件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的学界需求。
为了进一步廓清公事私函在明代后期中枢决策过程中的运行实态,本文拟针对明代万历朝内阁首辅申时行在“查抄张府事件”中的通函情况进行剖析,以求教于学界方家。
二、公事私函在“查抄张府事件”中的运用
万历十年六月,内阁首辅兼帝师张居正溘然逝世。在明神宗朱翊钧的亲自操纵下,科道言官开始连章挞伐冯保、张居正及其党附官员。至万历十一年四月,又因辽王府次妃王氏状告张居正谋陷亲王、霸占祖寝、侵吞财产等事,神宗严旨命令司礼监太监张诚、刑部右侍郎丘橓等,会同张氏祖籍地的湖广巡抚、巡按查抄张居正宅邸,随即爆发了“倒张风波”中的最高潮“查抄张府事件”。
早在神宗严旨查抄张府之初,朝中便有反对意见,新任左都御史赵锦认为,张居正辅佐神宗十年,兴利除弊确有功劳,况且其“身死名毁,生平所蒙官爵谥号与其子弟官职悉从禠夺”,已经足以留为后世所警诫。但神宗不以为意,坚持查抄。刑部尚书潘季驯亦顶着张居正“余党”的压力,毅然上疏请求神宗宽免张氏家属。可惜,神宗借故“倒张”以泄私愤、立淫威的心意已决,因此潘季驯的奏疏不仅于事无补,本人反遭李植、江东之、羊可立等人污蔑为“朋奸党逆,诬上欺君”,被罢斥为民,“江陵狱起,公(潘季驯)反上书为江陵讼冤,触时讳,至镌秩罢免”。作为奖赏,神宗亲自下诏吏部,褒扬监察御史李植、江东之、羊可立三人“尽忠言事,摘发大奸有功,俱于京堂不次擢用”。史家万斯同对此进行了精妙而深刻的心理分析:“居正初败,言路张甚,(万历)帝亦心疑诸大臣朋比,欲言官摘发以杜壅蔽”,即神宗希望通过利用“位卑任重”的言官,进一步打击分化内阁辅臣、部院主官等朝中重臣,并在朝中形成强大的政治舆论压力,极力遏制朝臣们结党营私以弱化皇权的可能,企图彻底杜绝出现“张居正第二”的权臣,确保朝廷上下始终以皇帝为中心。正是在神宗皇帝的威压恫吓之下,绝大多数官员莫不噤若寒蝉,不敢越雷池一步,更不敢公开声援劝阻,即便是身处权力核心的内阁辅臣们,对此也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和做法。
(一)张四维之袖手
面对神宗及其“打手”的步步紧逼,张居正长子张敬修在自寻短见之前也曾多方求助,希望朝中父亲原来的同僚下属、门生故吏能施以援手。但这些人不是自顾不暇,转投门庭,便是敷衍塞责,借故推脱,比如接任内阁首辅的张四维。
张四维在给张敬修的复函中首先表达了自己的悲痛之情:“使至,辱札示数折,览之刺心”,接着又自称为张居正的辩护费尽了心力,并已经争取到了皇帝的谅解,应该能保张氏一族安全无虞:“仆心力俱竭,幸圣(明神宗)心渐解,以后必无意外可虞,希诸友善奉老伯母,无过忧也”。实际上,朝廷对张氏家族的迫害却是日甚一日,“十二日会审,逼勒扳诬,慑以非刑,颐指气使,听其死生”。走投无路的张敬修,只得留下血书发出凄厉的控诉:“丘(橓)侍郎任(养心)抚按活阎王”;并讥讽张四维:“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张凤盤(四维),今张家事已完结矣,愿他辅佐圣明天子于亿万年也!”孰料一语成谶,张四维在父忧期间去世,主持内阁不满一年。
(二)申时行之介入
相对前任首辅张四维袖手旁观甚或推波助澜的态度,由张居正一手拔擢的现任首辅申时行面对行将脱序的“查抄张府”闹剧,深感忧虑。
万历十二年五月张敬修自经后,申时行便迅速上奏神宗,请求朝廷兼顾情理,法外开恩,妥善处理张居正遗族的境遇,切莫催逼过甚;如果再引发人伦惨剧,势必让朝廷蒙羞:“伏望特敕诸臣,务将居正老母保全周恤,与之衣食,宽其子孙,勿令颠连失所”。疏上,神宗虽传旨“以空房一所、田地十顷资赡养”张母,但没有停止经济上的追索,“查抄张府事件”持续在延烧,奉旨清查张府的钦差们仍在严密监管审讯张氏族人。
在公开奏请未见全效之际,申时行便直接给查抄张府的钦差、刑部右侍郎丘橓去信。他希望丘橓能够慎刑慎狱,不必穷追猛打,为朝廷也为士大夫保全最后的尊严:“门下海内人望,以慎狱敬刑为职,亦岂肯使覆盆有不照之冤,比屋有不辜之叹哉?仆非为江陵惜,为国体惜耳。”但丘橓并没有顺应申时行的嘱托,坚持认为张家存在严重的财产隐匿嫌疑。再加之来自北京的内监中使已莅荆州,丘橓为表忠心,持续加码对张氏一族的严审催缴,并在给申时行的回函中指称张敬修实为畏罪自杀:“乃会同(中使)拘审,而张居易及家人辈坚执称无,亦间以刑加之。(张)敬修自首独多,且言动循循。举坐属目,咸温言以慰谕之,而其应对益加凄婉,入夜则敬修就缢以死矣。此盖见财之不多,因鞫问以夺气,虑家之难保,致忧惧以捐生。”
在丘橓处碰壁之后,申时行不得不转而求助于同为钦差的巡按湖广御史任养心。他在给任氏的信中,鲜明地表达了对案件内情勘磨和流程进度的关切。他指出,既然张敬修已经“招认”了张居正“贪墨所得”,分别寄藏于曾省吾家中15万两、王篆家中10万两、傅作舟家中5万两,就应该适可而止,不应再穷治无尽,以免案情进一步扩大,难以收拾:“三家既岀供报,自有正法,第以报数太多,恐或不能取盈,更有攀累”。
申时行还专门致函江陵张氏一族的“父母官”湖广巡抚李江,要求其必须稳妥处理张氏查抄一案,尽力保护张氏遗老遗孤的人身安全,切不可再使之遭受身心的凌辱,“吾辈将命行事,审法求情,要当于无可奈何之中,而求有可少宽之路”;⑤如果复有不慎,引发在地民众的“骚动”,玷污了国家体面,李江本人亦难辞其咎。与前两道信札相比,申时行寄给李江的函件,篇幅更长、措辞更明确、要求更具体,语气也更为严肃急迫。“全楚骚动”“无贻异日之累可也”等警句,凸显出申时行施加给李江远比丘橓、任养心更大的政治压力,其势必要为张氏遗族构建最后的安全防线。
(三)“查抄张府事件”之终局
为了尽快弭平“倒张”过程中的政治风波,申时行通过公事私函的方式,主动向邱橓、任养心、李江表达了自己对“张案”的关切和担忧,并作出了明确的指示。然而,丘橓显然没有执行申时行的函示,反而加剧了案情的极端化走向;任养心、李江的相关复函虽尚未发现,但实录的相关记载似可大致描摹出两人不同应对的行为脉络。
万历十二年七月初,应是申时行致函后不久,湖广巡抚李江便题请朝廷保全旧臣体面、顾及家属安全,得旨:“家产既抄,眷属准保放,曾省吾等受寄银两,其查审追解以闻。”⑥同月稍后,南京给事中刘一相弹劾锦衣卫掌卫事、都督同知刘守有在查抄冯保、张居正等人府邸的过程中,有所欺瞒包庇,请旨严查。疏入内廷,传得神宗口谕,命内阁“拟旨罢刘守有,而不次擢丘橓、余懋学、赵世卿、李植、江东之”;但遭到了以申时行为首内阁辅臣们的柔性抵制。他们认为,在没有确凿事证的支持下,刘守有既不宜罢免,丘橓等也不宜升迁,“臣等愚见,似难尽从丘橓等优擢,俟籍没事竣日另议,(刘)守有遽难议罢。”对此,神宗只得同意“姑不究”。
同年八月,御史任养心被礼科给事中万象春等弹劾,因其“考成未完”而“夺俸有差”。十月,都察院驳回了任养心对“查勘张居正事怠缓”的湖广巡抚李江、巡按涂杰等人的弹劾。十一月,朝廷升刑部右侍郎丘橓为左侍郎,加俸一级;同月,湖广巡抚李江向内廷解进抄没“故相张居正金、银、古铜、磁漆等物”。万历十四年二月,朝廷升“湖广巡抚李江为南京刑部右侍郎”,李江正式由地方大员升迁为京部卿贰。
通过梳理实录中有关丘橓、任养心、李江等人在“查抄张府事件”前后的行为表现和仕途轨迹,不难揣测的是,湖广巡抚李江对申时行函件的指示,表现出了较为积极的反馈,并迅速落实,尽量维护张氏一族的基本安全,中途虽遭到了巡按御史任养心的弹劾,但有惊无险,平安度过,结果还获得了职务上的晋升。
反观丘橓、任养心,曾被张敬修指斥为“丘侍郎任抚按活阎王”,可知他们在查抄张府事件中,一味逢迎神宗之恶,应该没有按照申时行的函示,甚至在张敬修死后也没有收敛。作为回应,申时行阻止了神宗对丘橓的不次奖擢,仅由刑部右侍郎转为左侍郎,加俸一级。这与杨四知、李植、江东之、羊可立等人的“超擢”相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奖励。更为反讽的是,任养心在查抄张府期间,竟因未完成张居正生前推行的“考成法”而被罚禄,投诉李江等人怠慢的弹劾也被都察院严词驳回。这一系列的举措,足见申时行在处置“倒张事件”过程中,策略的高明、手段的绵密,亦可验证当时重要官员之间的函牍沟通,相对于程式繁复、流程冗长的官方文书,在强化央地政治互动,避免信息误判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此外,申时行还果决地处置了辽王府案,从根本上熔断了“张案”继续延烧的可能。须知,神宗正是借由原辽王朱宪㸅侧妃的诬陷攻讦,才在政治上将张居正彻底打翻,在经济上进行全面清算。为了犒赏辽王侧妃在“倒张事件”中推波助澜的“功劳”,万历十二年八月,神宗指派文书官宋坤传旨内阁,要求阁辅们“拟复废辽爵,及重论居正之罪”。但在申时行反复陈奏、多方争取下,神宗终于诏停复辽之议,“上顾左右曰:‘内阁言是。’乃罢复辽议。”至此,申时行遂在与李江的私函中清晰地预判出“倒张事件”即将终了:“赖上明断,卒止复辽之议……兹楚事八九完结,诸使亦已奉旨取回,即一二犹烦督责,然地方亦安静矣。”果不其然,神宗于同月稍后,正式诏告天下,让延宕两年多的“倒张事件”结局定谳。
纵观全程,由神宗亲自发动的“查抄张府事件”是申时行接任内阁首辅时,所面临的最大的政治风险和挑战。申时行一方面通过公开奏疏,迟滞了神宗对张府家人的追逼勒索;另一方面,迅速利用私下信函,主动与直接负责查抄张府的邱橓、任养心、李江联系沟通,多方协调“张案”的处置。最终,他顺利地平息了神宗亲政后首场政治风暴,及时稳定了中枢政局,让朝政得以回归常态。其间,从私函商榷到奏疏陈情再到圣旨批准,公事私函在中枢决策运行中的轨迹清晰可见。
三、张居正与申时行公事私函之比较
尽管同样是利用私函处理公务,但与申时行审慎稳重的风格大相径庭的是,张居正的表现极为强势,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势遥控朝廷大政。 万历六年四月,张居正因其父张文明病逝返乡奔丧。按明制,首辅因故不在其位,当由次辅主持内阁常务,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事,以避免内阁空转:“故事,首辅去位三日,次辅迁坐左,僚属绯而谒。”但由于事前经历了激烈的“夺情”斗争,张居正对中枢权力的掌控愈发敏感。当得知次辅吕调阳在自己请假期间“虽不迁坐,竟受谒”,他勃然大怒,指斥曰:“吾尚在,不少顾忌,如一出春明门,宁我入乎?”于是张氏略施欲擒故纵之策,直接致函在阁的四位辅臣,指挥他们向皇帝呈请,要求延长自己还朝的时程,“更烦台重,于面对时曲为一请,庶获鄙愿,惟公垂念焉。”久等张师傅不归的神宗,果然中彀,竟打破成规,明令看守内阁“有大事毋得专决,仍驰驿之江陵,听张先生处分”。这导致已主持内阁的次辅吕调阳顿失权柄,极为难堪,“人谓古称伴食同事则有之,未有伴
食于三千里外者。以(吕)调阳、(张)四维当拂衣,而调阳独怏怏不乐,然未能果也。”
二是直接干预官员任命。 隆庆二年五月,戚继光被任命为署都督同知,总理蓟、昌、保定练兵事务。但在交涉具体练兵事宜时,戚继光遭到了兵部的排挤与贬斥,由“三地总理”变成了“一镇总兵”。对此,已经身居中枢的张居正颇感不平,他在给蓟辽总督谭纶的信中表示:“戚帅以总理改总兵,诚为贬损……然及今尚可为也。望公于议疏中委曲为言。”很快,朝廷居然以“特旨”的方式改任戚继光为总理,统管练兵并镇守各项事宜,“铸总理练兵事务兼镇守蓟州等处地方关防给总兵戚继光”。隆庆五年初,兵部委任了一位参将担任前往封赠俺答的专使,张居正不以为然,嗔怪“其人年少轻率”,直接越过兵部堂官去信宣大总督王崇古,建议他重新委任专使,并以“颇谙夷语,能辩番文”的鸿胪寺署丞王勋为副。万历九年夏,新任徐州同知丁景芳,“虽出身刀笔而有异才,极善捕盗”,深受张居正赏识,原拟调任盗贼频出的宿州任同知。不料,吏部在拣选地方官员时,未能准确执行张居正的指示,误将宿州判为徐州。为此,张居正致函当时的漕运总督凌云翼,直接要求其“不妨改处”,而且在信中责备时任吏部尚书王国光“误听”,“以宿州为徐州,遂升徐州同知,用违其才矣”。
三是试图更改文书程式。 张居正在与地方官员函件交流的过程中,曾一度试图变通现行的官方文书运行程式:“前奉圣谕,方以边事为念。会华翰至,即封上御览,以见公(郑雒)筹边之功。此后如有重大虏情密示于仆者,宜具衔禀报,当即以原帖封奏也。若十分要紧事情,即手书无妨。”此札全文不长,但透露出不少相当重要的信息: 其一, 张居正与宣大巡抚郑雒往来的函件中含有大量的军情边报,甚至包含双方商讨的行动方略; 其二 ,张居正在向神宗上呈的奏疏或阁揭中,夹带了郑雒写给他的私函; 其三, 当军情紧急时,张居正要求郑雒将私人函件转变为列衔揭帖,直接由他密疏封奏,转达天听。这些做法固然是张居正向郑雒笼络示好的一种手段,也有利于提升朝廷对边政决策的效能,却在现实中突破了公文与私函的边界,紊乱了当时官方文书的运行程式与机制。
相对而言,申时行在公事私函的运用上,无疑深刻借鉴了张居正身败名裂的教训,尤为注重发挥“公事私函”在中枢理政过程中双向沟通的协调功能,尽量避免因单向指令而造成的过度集权;特别是时刻保持对“无上皇权”的敬畏,突出皇帝的“专断”,预防君臣在中枢决策过程中的再度错位:“谋集众思不必同于己,断归主上不必出于身,要在随事匡维,多方补救。”因此,在申时行千余封的函件中,绝大多数都在与各级官员商讨具体的事务,提供具体的建议,甚至细微到进京金花银的两数、兵员调动的人数、赈灾粥铺的棚数等,几乎不存在类似上述张居正越俎代庖式的指示决断,且常有“然亦不敢遥度也”等结语。类似的特征或执政风格,也几乎为此后的内阁辅臣所承继,故史料有言,“万历中,申时行、王锡爵先后柄政,大旨相绍述,继者率奉为法,时谓之‘传衣钵’”,俨然形成了不同以往的中枢理政格局。
尽管申时行竭力保全了张居正身后的遗族,但并不意味着他对张氏政治遗产的全盘认可与承袭。他曾在给门生的书信中坦承:“仆自当事以来,何事不反江陵之辙?”接任内阁首辅后,鉴于言路在朝局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申时行有意缓和内阁与科道之间原本紧绷的对峙情势,大力启用“江陵柄政”时因建言获罪的言官,如吴中行、赵用贤、邹元标等人,“一时大小臣工以言得罪、以冤见抑者次第登用,尽洗旧习,言路大辟”。至于“考成法”的实施,申时行在与地方督抚书信交流时,也持“渎扰”“不便”的反对态度:“先年用考成法,搜括天下之逋赋,颇似盈溢。然民已不胜其因,嚣然有思乱之心!今亦且诎矣。”随后,申时行便逐步将考成法予以废除,“自后考成难完者,先具疏改限,即不入参矣”,与张居正的执政路线进行了彻底的切割,“时行欲收人心,罢居正时所行考成法”。
造成前后内阁首辅理政方式如此大的差异,除了个人资历、能力、秉性等主观因素外,根本原因在于当时朝野上下客观型塑出的政治氛围和权力格局。张居正去世后遭到明神宗的强力报复和清算皆历历在目,导致内阁后继者们皆不敢重蹈张氏覆辙,轻易逾越中枢决策体系中君臣权力分际的雷池,“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辅导诸臣,亦不敢极力匡维”。中枢权力格局的重组,尽管限缩了公事私函的权威性,但并没有泯灭它已经积累且富有成效的功能性。故而,在明后期中枢决策运行的过程中,公事私函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种样态,依然持续发挥着关键作用。
四、公事私函与中枢决策
公事私函最大的意义在于,它揭橥了明代后期中枢决策运行机制的内部律动,也成为了朝野政治互动协商的重要样态。
与公开的奏疏相比,官员之间的公事私函保密性更高,且无严格的形式要求或时程限制,随写随寄,方便快捷,极大地疏通了中央与地方公务处理运行的迟滞,迅速成为朝廷中枢决策机制的重要补充:“盖奏疏拘而书札畅,奏疏板而书札活,奏疏仅可一二而书札不嫌于再三,奏疏或虞泄漏而书札他人无从见”。基于此,凡军国大事或治下疑难杂症,部院封疆等大臣在正式向朝廷奏事请旨之前,往往会先与内阁辅臣,尤其是要与“主票拟”的首辅进行深入的“私函”沟通。反向同理,内阁辅臣们为了推动国家重大决策或指挥具体公务,也会通过“私函”,事先征询部院主官、封疆大吏、科道领袖、致仕重臣等的意见。双方在信函往复之间,或相互筹商或彼此诘辩或互诉衷肠,直至双方商榷出基本思路,再经奏本或题本正式上报朝廷。与此同时,阁辅还会以密揭的方式,就朝廷重大的政策或决议,提前与皇帝保持密切联系,以维系国务最高决策层内部的默契,实现朝廷中枢的有效运转与内阁体制的权威稳固。一如申时行所言:“其或上有特谕,或令中官口传,皆随至随答,刻期取办,与同官杂坐据案,伸纸奏成于手中,词取疏通不为文藻,事求明畅无用繁多。”
进而言之,当皇帝将奏本转交内阁票拟时,内阁首辅很可能已经通过上行的密揭与下行的私函,居中协调、上下疏通,凝聚起朝野最大的共识。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票拟,获得皇帝或司礼监迅速批红的可能性更高,再经六科给事中复核审议,最后交由相关部院衙门议行。这在无形之中,便极大地提升了明后期中枢决策体系治国理政的效率。但延及明代末年,由于政局诡谲动荡,君臣相隔、朝野相攻,原有的政治互信几乎冰消瓦解,中枢理政的体制机制随之大变,公事私函的正向效用亦趋于消亡,故时人喟叹曰:“今奏疏之外,但有揭帖,与疏中一字不异,一切书札盖从禁绝,就中情事未能尽知,而欲悬断于数千里之外,无惑乎其不及前人也。”
综上,学界对明代中枢决策机制的已有研究,往往聚焦于“票拟”与“批红”之间的互动制约关系,但苦于缺乏翔实完整全面的史料支撑。而明后期内阁辅臣私函“常态化”“公事化”现象的出现,似可表明朝廷中枢在“票拟—批红”之前,内阁与部院、封疆对国家重要公务早已进行了持续深入的交流,甚或已达成了具体共识,再加之与皇帝“密揭”的居中调夑,极大可能促使“票拟—批红”的程序意义大于实质作用。这有助于进一步深刻生动地揭示出明后期中枢决策机制真实且多元的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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