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党委统一部署,伊犁州党委第十三巡察组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5日对巩留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监督重点
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四个聚焦”要求,紧扣人民法院、公安局职能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机关党建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人民法院党组、公安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巩留县人民法院、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其他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信访联系电话(巩留县人民法院):18799976734
联系电子邮箱(巩留县人民法院):18799976734@163.com
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库尔德宁大酒店、各乡镇(场)办公楼门口等地。
信访联系电话(巩留县公安局):18799976704
联系电子邮箱(巩留县公安局):18799976704@163.com
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县公安局办公楼、库尔德宁大酒店、各乡镇(场)办公楼门口等地。
信访接待室:巩留县库尔德宁大酒店B栋3楼8366室。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
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4年12月5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伊犁州党委第十三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伊犁州党委第十三巡察组
2024年11月5日
巩留零距离巩留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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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庆平 张 静
● 责编 王 敏 朱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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