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黄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惠建国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平、牛亚军、张永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曹泽鸿,县法院院长周海龙、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伟,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桥山街道办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延安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在黄陵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八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决定接受马亮同志辞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记者:田伟
审核:吴静
责编:孙婷
编辑:王文娟 刘会云
黄陵融媒体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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