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网友发帖:10月1日温州乐清雁荡山缆车致人坠落安全责任事故问题。

10月1日,乐清雁荡山景区发生缆车事故,导致1人坠落受伤事件,时间已过去15天,乐清政府和乐清雁荡山管理会一直未给出调查结果,给伤者家属一个合理调彭结果。

举国同庆的日节,带着家人开心出玩,没想到在5A级景区发生如此影响一生的事情。缆车快到终点平台时自动打开缆车安全门,缆车突然发生故障及倾斜导致家属在无防备情况下被甩出车箱,当场转送乐清五医,当场医生表示情况严重生命特征危急,瞳孔泛散,经转送乐清人民医院经行手术,医生表示已无救回希望,做好心理准备。

9周岁小孩子亲眼看到妈妈坠落,造成一辈子的心理伤害,实在是想不通做为特种设备,为什么会发生影响游客生命危险的开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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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诉求:

1、要求安监部门介入调查缆车故障原因,为什么安全门会自动打的开,要求提供当时现场视频监控,给予家属一个答复。

2、设备维护台账是否到位。

3、10月1日游客人数较多,现场意外情况救援无准备,导致伤者救过最佳救援时间,工作人员说有坠落防护网,补困缆车上末发现,现场抢求不及时及欺骗伤者家属人员受伤不严重。

和乐清雁荡山管委会沟通,一直未正面给予回复事件调查结果,浙里办号称浙江“一网通办”10月18日前官方如不能给伤者家属一个合理回复及调查结果,我也会通过其它省份媒体和自媒体发布此事,做为一个浙江温州人也不想做抹黑温州的事情,但是浙江温州雁荡山如此草菅人命轻飘飘的发布伤者意外受伤不讲实际情况和如此态度,我也会用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34岁的大好青年就因为设备问题造成家庭及孩子一辈子的伤害。

11月5日,官方答复:

您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网上事项方式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10月1日家人在乐清市雁荡山景区发生缆车事故,导致1人坠落受伤事件。我们于2024年10月1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一、基本情况(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姓名***,住址温州市龙湾区,身份证号:3****4,联系电话:189****7070。(二)信访诉求。

2024年10月1日您家人在乐清市雁荡山景区发生缆车事故,导致1人坠落受伤,未给家属一个合理调查结果,现要求调查事故原因并赔偿。

二、调查核实情况针对***诉求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乐清市应急局组织调查并核实,情况是2024年10月1日下午约17时30分左右,缆车运行至架处,受天气因素影响车厢门突然打开,一游客(吴某:3****X,系您妻子)不慎从车厢内滑落坠地,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受伤,索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救援并拔打120送至乐清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后转至温州附属医院进一步医治。

三、处理情况你反映的情况属实。

2024年10月21日,乐清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乐清市社会治理中心会议室,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事故原因的说明及调解,您与乐清市雁荡永顺索道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故处理及相关反映事项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相关信访事项将视为行政三级办理终结,各级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来源 民呼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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