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吴学梅)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情绪激动地说“气死我了”,那么在争吵过程中,如果一方真的“被气死”,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11月7日,记者从长丰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双墩法庭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吵架气死”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受害人赵某原系辖区某小区保洁人员,被告刘某系该小区保安。2022年9月18日,赵某在垃圾清运过程中与刘某发生争吵后二人相互推搡,推搡过程中赵某摔倒在地。后赵某突发左侧肢体活动障碍伴头痛、口角向右侧歪斜等症状,被家人送往长丰县双凤医院救治,诊断为脑出血。因病情危重,赵某随即于当日被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023年1月7日,赵某因救治无效,宣布死亡。赵某家人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及其所属物业公司承担赵某死亡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刘某对赵某的受伤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刘某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不如年轻人、更易受到伤害是一种常识。该案中,赵某系一名72岁老人,刘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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