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其中一项重要议题,是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定改革信心,把准改革方向,抓好改革落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会议指出:

要深刻领悟和把握守正创新的重大原则,在检察改革中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战略定力,确保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

深刻领会和把握推进改革的科学方法,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破和立的辩证统一、改革和开放相统一,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更要注重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照“三定”履职、依照法律办事、依照岗位职责落实;更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

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关键少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敢于啃硬骨头,切实担起关键责任、发挥关键作用,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与落实好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部署的涉检改革任务一体贯通起来,与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