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常有人会因为赶公交

拔腿就跑

但别忘了

这个举动隐藏着安全隐患

10月28日16时36分许

胡召吉(化名)沿

凤凰北街路段步行时

突然由西向东跑步

通过非机动车道

与许某某驾驶

电动自行车(搭载俞某某)

沿非机动车道

由北向南行驶至此

发生碰撞

造成三人受伤

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胡召吉本想沿着凤凰北街人行道“遛弯”至路边乘坐公交车,才行走至一半,公交车便呼啸而来驶入站点。

胡召吉一时心急,只想赶车,头也不回地向公交车猛冲而去,恰遇许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此,来不及做出一点反应的胡召吉便结结实实地撞上了电动车,三人各自被撞飞出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许某某和俞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重摔在地,满脸是血,受伤严重。

当事人胡召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郑重提醒

在通过道路时

应当观察来车情况

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此外

骑电动自行车

请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银川交警微发布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法律知识大比拼-寻找身边的法律明白人擂台赛

还剩最后一场

9999元大奖等你

报名者请先闯这关!

近日热点短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