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潮州各级公安机关

以“快、细、准”为切入点

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力度

10月份以来

先后依法拘留13名交通事故逃逸嫌疑人

有力维护法律威严和受害者合法权益

警示案例

发生事故后“一走了之”,不可取!

11月5日12时许,饶平县局交警大队三饶中队接到警情称,当天7时许,报警人的母亲在三饶镇环城路被电动摩托车撞倒,驾驶员逃逸,现其母亲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经调查,事故发生于当天7时27分,一女子驾驶电动摩托车撞到老人,将老人扶到路边后逃逸。经多部门联合侦查,肇事者于当天14时被抓捕归案。

经审讯,肇事者王某月承认,当天上午,其驾驶电动摩托车在三饶镇环城路碰撞到行人刘某枝,造成刘某枝受伤,事后驾驶电动摩托车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对于王某月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做出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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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

切勿随意移动伤者

避免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

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应该怎么做呢?

先停车查看,做好以下步骤

01现场留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02人员救助: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予以协助。

03报警求助: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