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学民族特性的形成,与天人合一思想这一传统文化之根的深远影响密不可分。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思想,意蕴丰富、源远流长,几乎成为儒释道各家学说普遍认同和主张的精神追求,构成中华文化超越时空、贯穿始终的基本内核,对我国社会文化走向、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伦理道德、文艺创作、审美追求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古代诗学传统讲究顺天应人,从人与自然的和谐中去寻求美,为天人合一思想中蕴含的浓郁人文情怀、生命精神、审美境界和道德追求所深深映射,表现出不同于西方诗学的独特话语体系和文化范式,极具东方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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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生命意志和生命情趣的诗意表达

中国古代哲学将宇宙看成一个有机整体,认为人的生命在本质上是宇宙生命的一部分,而人的生命与宇宙生命的合一也就是道的合一,道是万物生成、存在、变化的终极根源。道的本性在于“生”,天地万物由“道”所化生,决定了人与自然万物在生态本性层面上具有内在一体性和同源性。

论及“道”,就不可不提“气”。道和气是统一的,都有“天人合一”的精神内核。在道的统摄下,人以自身生命之“气”与自然之“气”相合,人的情志进而与自然物质之“气”联系在一起。物质与精神浑然一体的宇宙观使得“气”成为道的生命呈现,道的生命精神通过气表现于万物。“气”的内涵既包括客观存在的实体,又包括主观的道德精神。从诗学形态上看,“气”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有机体,表现为诗意的终极关怀,强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充分显示了古代诗学话语主体对生命意识的关注和生命价值的肯定。

把“气”范畴引向文学创作领域,便形成了以“气”论文的诗学话语体系。文学艺术作为道的具象呈现,“文气”贯通其中,从生命精神的维度弘扬艺术精神,呼应天地之生的节律,进而实现人与宇宙生命的感通呼应。在文艺创作中,气是天人感应的中介,人经由这一中介才能够深切体认万物,由对事物外部生命形态的观照转入内部的审美体验,从而将自己从世俗功利关系,以及与他人或外物相对峙的封闭自我中解脱出来,实现生命的自我超越。由此,气所蕴含的生命精神充溢于各种艺术形式,成为艺术作品生命力的源泉。

富有生命感的“文气”论说几乎贯穿了整个古代诗学的发展历程。比如,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强调“文”与作家个性、气质的关系。刘勰从作家的生命状态与文学创作规律的角度入手研究“气”,集古代诗学“文气”说之大成。在“气”之生命意识的主导下,古代诗学中形成了气韵、气势、气象、生气、风骨、神韵等众多范畴。可见,古人将“气”看作文艺作品生命力的内在基质,文艺作品既是艺术家性情的生动呈现,又表现为艺术形式的内在精神;不仅如此,古人还以把文学艺术放在宇宙生命整体关系的更高视点,让人体悟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揭示出文化的生命体验性与诗意性特质。

02

对人文情怀的自然抒发

对古代文人来说,文艺创作不仅是精神需求,也是生命需要。古代诗文往往融哲理、历史和人生于一体,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等关系的调节,渴求“仁以待人”,将人文情怀在人对自身的重视和人对他人、对自然生命的尊重之中突现出来,希求实现“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境界,即通过写诗和解诗、用诗、教诗等行为来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之间的矛盾,使人得以回复原初心性,能够“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

正是因为遵循“顺天应物,天人和谐”的基本精神和以“人”为贵的理念,古代诗文重视人的自然情感抒发、精神生活的质量和生存境界的完美。在这一点上,儒道两家的观点殊途同归。儒家主要通过自然的人化,使天道在伦理学层面转化为以“仁”和“礼”作为核心的人道,在传统文论中体现为“文以载道”。道家则是通过人的自然化,进而抵达人与宇宙合一的精神境界。儒家、道家最终追求的都是宇宙和人的自然统一。

作家创作以心为枢纽,人品和作品的品格都是心灵境界的外显,在这个意义上人和艺术实现了统一,也自然使得中国诗学传统富于主体情感性特质。古代文学创作论中,“情”的概念非常突出,“吟咏情性”“独抒性灵”等典型命题,都表现出创作是人性的自由抒发。比如,刘勰提出“感物吟志”说,陶渊明“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都从自由展示个体情感的角度,论述了自得、自乐的创作思想。“情景合一”命题也由此派生出来,王夫之就曾提出“情以景生”“景因情合”。审美主体以自然物为中介,步入情景交融、心物交融、人与自然交融之境界,进而塑造合乎宇宙精神的理想人格。

03

让生命之“气”美妙流动

古代诗学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中去寻找美,在情与景的交融、心与物的感应中实现自我超越,达到生命的本真境界,即所谓“意境”。意境是形神情理的统一、虚实有无的协调,既生于意外,又蕴于象内。意境的营造就是从投诸具体物象的生活感受出发,提升为生命感悟的过程。这使得意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突破了审美境界,进入生命境界。

艺术不仅表现客体,更要求表现创作主体的精神情感,实现心物合一。因此,“意象”“意境”“境界”等概念在古代文艺创作中尤为重要。审美意象是客观物象和主体情意的统一,它超越但并不脱离自然之象,其本质仍在于主体性。对于主体创作来说,只有剥离实用性功利关系的束缚,投入生命体验和生命情趣,才能具备意境生成的前提条件。唐宋以来的诗论中就多以“境”或“意境”为标准,如王昌龄提出“意境”范畴,明确了“物境”“情境”“意境”三境之说;司空图品评了二十四种诗境,用诗的语言以意境论风格;严羽以禅喻诗,意图说明诗歌的主旨即是“吟咏情性”。

艺术活动通过诗性意象体现自然万物中所包蕴的宇宙生命意识,给人们提供一个广阔“象外之境”的体悟空间。在艺术鉴赏时,通过对文艺作品进行独特的诗性观照和体验,使心与象通,才能感悟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万物的生命意旨,真正领略到艺术的生命力所在。艺术作品的艺术意象和意境的生命力,就是流动在艺术作品中的生命之“气”。气韵生动是艺术达到最高境界的标志之一,作为艺术作品内在精神的“气韵”是诗性意象的具体体现,赋予艺术作品以内在活力和外在动势。

04

审美境界与人生境界的统一

天人合一不仅意味着人与自然的相融相合,同时代表着人对自身内在超越性的人生境界的追求。儒道佛各有自己的人生境界,而归诸“天人合一”则是共同的。

“天人合一”之“一”就是“生”,即生命。“生生”思想起源于《周易》,即“生命的创生”,是天地间最普遍、最基本的德性,是我国古代哲思与艺术的核心所在。生有一个中间环节是气,阴阳二气相交,万物诞育。阴阳之道成为万事万物社会人生,包括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继承这一规律是最高的至善,运用这一规律则是人性之必然。

天人合一不仅是人与自然间和谐的精神性关系,还是道德精神的象征,将天地万物的变化发展同人的吉凶祸福、道德规范、精神世界联系起来。“生生”既是一种道德力量、是日用常行的德行教化,更是一种无时无处不在的生命关怀。“生生之德”代表着从自然生命中升华出的天地生生不息的创生精神,是一切艺术魅力的根源,带有浓郁的审美意蕴。有了“生生之德”也就有了“生生之美”,道德自觉与审美体验融为一体,有了孔颜之乐与天地万物同体的人生境界。

审美境界和人生境界是统一的,都把体悟生命的本真之思进入与天地自然完全合一的存在状态作为终极追求。有什么样的人生境界就有什么样的审美境界,因此,孔子追求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庄子追求的“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与陆机所言审美活动的“精骛八极,心游万仞”最终的落脚点是一致的,都着眼于人的精神建构,把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作为最终目的。

◎本文原载于《解放日报》(作者刘冠君),图源网络,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