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保法规的严格执行,轮胎行业的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升。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曝光了一起发生在通海县的再生资源加工厂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的案件,成为行业环保执法的标志性事件。
在2023年11月22日的突击检查中,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发现,该加工厂在未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未完成相关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启动了废轮胎加工项目。检查结果显示,该厂将含有油泥(浓油)的废物存放在没有防渗漏措施的土坑中,导致炭黑废水及油水混合物等有害物质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经过专业鉴定,确认该加工厂产生的油泥(浓油)属于危险废物。为了阻止污染蔓延,生态环境部门迅速介入,委托专业机构清除了155.16吨污染物和受污染土壤,修复环境损害的费用高达60万元。
该加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构成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此行为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已将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目前,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一事件为轮胎回收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遵守环保法规,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损害。行业内部应加强自律,共同努力,推动轮胎回收行业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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