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告知书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补贴范围:具有砀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6元。

3.需要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反正面(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复印件各2份;(3)低保证复印件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的证明材料2份;(4)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份;(5)补贴申请审核表2份;(6)残疾人的社保卡或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2份;(7)承诺书4份。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助对象:具有砀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6元。

3.需要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反正面(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复印件各2份;(3)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份;(4)补贴申请审核表2份;(5)残疾人的社保卡或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2份;(6)承诺书4份。

三、政策衔接

1.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

2.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伤残抚恤、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4.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办理程序

于村(社区)或镇(园区)自愿申请→镇级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定。

政策咨询电话:

砀山县民政局 :0557-8020744

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0557-8021224

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砀山民政发布、砀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