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最近很火。

这不,昨天他被索要2.7亿元分手费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微博阅读量就高达4.5亿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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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黄晓明还是“顶流”,结一次婚,谈一次恋爱,或者离一次婚、分一次手,都会引发网络上极大的关注和讨论。

万小刀看了看消息来源,都是一些不太靠谱的自媒体在传,而消息的源头并没有多少实锤。对这样的消息,我向来一个字都不信,相信不少高明的读者比我更有判断力,也都有自己的看法。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些主流媒体也在跟进,我不知道他们是去采访了黄晓明,还是调查了叶珂,反正啥采访成果都没有的情况下,报道就这么出来了。

如果按照新加坡某位“知名歌手”对待万小刀的做法,很显然下面的这篇报道是要吃官司的,不赔个百万或几十万,至少也要赔上个十万八万的(下图的人物马赛克,是万小刀打的,新黄河头铁,直接放原图,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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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万小刀此前写的关于某歌手的瓜,也是采用了这种写法,客观描述网络上发生的事实,然后公正分析各方情况……最后被某法院判决侵犯名誉权、肖像权……

总之,你如果引用了“未经证实的消息”,就是你的错,活该!

所以,打那以后,万小刀就不太爱写内娱明星的瓜了。

一方面是值得一看的基本都写了个遍,那些不怎么入流的,也没啥可写的了,阿猫阿狗的那些破事,估计写了,各位看官也打不起精神看。

二是怕了。“潜规则”摆在那儿,明星们的大律师们都枕戈待旦,磨刀霍霍,如果你不是他们一伙的,啥啥啥都不能写,就算是你引用了主流媒体的报道,甚至直接引用了当事人在录节目时的自我爆料,也会被认为是侵犯名誉权,至少会侵犯肖像权,对吧?

对于主流媒体,这些明星不会去碰瓷,不会去告他们,但对我们这些自媒体,他们可就毫不客气了。消除“黑历史”不说,还有钱赚嘛。

今天看到不少主流媒体如此报道黄晓明和叶珂的事,万小刀不禁感慨,自媒体时代,某些主流媒体真好混,而像我们这样喜欢较真的自媒体,就真特么尴尬,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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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就是现实,不得不认,咱有什么资格跟他们正规的媒体比?配吗?至于良心不良心的,谁在乎呢,说这个就像一个笑话,对吧?

再说回黄晓明这档子事。

这就是命!

或许,黄教主本人也搞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自从大家围观了这位“新女友”,了解“在学校上厕所是很粗鲁的事”的“珂学”,“吃蛋糕”理论,以及伍佰的歌“猥琐”的“发现”后,差不多也了解了黄教主找了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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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来,黄教主找女伴的眼光再度遭到了全网朋友的深切同情

很多人觉得,对于“钻石王老五”来说,黄教主面前可选择的选项实在是多得眼花缭乱,为啥偏偏选了这么个玩意儿?

当时发微博官宣两人在一起了的消息,这会儿也不能撤回,到底是删还是不删?这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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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么一个玩意儿在一起,在关键的位置又有了关键的人,黄教主到底是分还是不分,如今也是个难题。

就算铁了心要分,如果对方真的要分手费,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给多也不是,给少也不是……

这是我们普通人的凡夫之见,其实,对于黄晓明来说,可能并没有那么难取舍。要钱有要钱的搞法,要人有要人的策略……总之,人家的团队都会把方案替他做好,他只要勾选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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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我们日常网购一样,有时候选择太多,比没有选择还难作选择。

因此,我们难免被人家直播间搞得眼花缭乱,在众多选择里,一时冲动选了不太合适的,等开箱验货后,傻眼了!

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相信大家操作比黄教主还熟练。

怎么就把这事和购物扯上关系了呢?

写到这里,有些爱批评我的朋友大概又要举起大旗指责我:厌女!

每个人的眼睛都有自己观察问题的视角,每个人的理解能力都不尽相同,ta如果看到了“厌女”,那是其自己的理解,我又何必去辨呢。对一个爱给别人戴帽子的人,你剥夺他跳起来戴帽子的权利,比让他去死还残酷。随他去吧。

那么,这年头,人是不是商品?

难说,咱们这么打比方行不行?见仁见智吧。因为每一个比方,都有它要表达的意思,也有其局限性。

黄教主的这次选择,就像是一次不太愉快的购物经历,看似很尴尬,但很显然已经是一场皆大欢喜的局面

他本人又一次遭到了广大吃瓜群众的“同情”,因为“眼光差”的缺点太明显,所以他其他方面的缺点都不算啥了,也就全成优点了,难怪有脑回路清奇的网友一针见血指出:黄教主通过这次恋情,完成了自我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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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那边也赚翻了,这波泼天的流量,都冲她去了。作为一个网红,要的就是流量,无论是怎样的流量,总比没有流量好,她要的都得到了,多得超乎意料,就看她自己能不能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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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群众吃了一路的瓜,官宣有瓜,看“珂学”频道有瓜,看分手戏也有瓜,连环瓜吃不停,乐子不断,没啥损失。

对于平台来说,有关注、有话题、有热度,就有流量,有流量就会有泼天的富贵,自然就有人可以从中分一杯羹,自然就有自媒体“勇士”前赴后继,有些律师自然也有活干了……

谁是商品,谁又不是商品呢?

价格是多少呢?估计早都不止2.7亿了吧。

当然,出这钱的自然不是黄晓明,和当初办的那场世纪婚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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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愿意,“2.7亿分手费”的瓜也是价值不菲的,只要此时找一批律师,把自媒体们告一遍,那些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的家伙,还不得乖乖掏钱?

如此,黄教主这瓜何止2.7亿?

咱八个瑞士卷怎么分都算是天大难题的人,怎么配为黄教主和“珂学”家们操心呢?

对了,这篇肯定不会留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