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号,梁女士的女儿所在的幼儿园发起了一个为孩子的手工作品点赞的活动,得票数最多的五名孩子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品。梁女士称,自己是第一次参加此类活动,因此,她向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拉票,同时,自己也通过购买礼物的方式获得更多点赞数,最终,女儿如愿得到了第一名,但梁女士却发现,自己很有可能中了圈套。

梁女士的女儿今年五岁,在长沙天心区芙蓉童星幼儿园上中班。据梁女士介绍,该活动的时间是10月18号到10月23号晚上九点截止,每人每天只能点一个赞,如果还想继续点赞的话,页面上就会出现一个“赠送礼物”的标识。

梁女士在活动期间发动所有的亲朋好友给女儿点赞,经过几天的努力,女儿的票数一直稳居第一名,原以为胜券在握,没想到就在临近活动结束的前两小时,出现了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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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意识到,再想通过手机挨个来点赞,显然已经来不及了。于是,梁女士开始通过购买礼物的方式,迅速增加女儿的点赞数,但她发现,对方家长也不示弱。对方的票数与梁女士女儿的票数咬得十分紧,梁女士觉得两者相差的票数就是100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情,于是梁女士开始“赠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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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礼物后,梁女士女儿的票数随即上升到第一,却马上又被对方反超。由于双方的票数相差不大,因此,梁女士陆续多次购买礼物,两小时累积花费近6000元。 临近截止时间的前五分钟,梁女士发现对方的票数比自家的多了一千,甚至两千。梁女士表示,当时她也没去想太多,只是觉得对方怎么这么厉害,于是梁女士继续购买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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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告诉记者,为了超过对方的票数,当时她已经完全失去理智,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花了多少钱。事后,她冷静下来,觉得事有蹊跷。她于是联系了当时跟她竞争的孩子家长,竟然得知,对方只消费了一百多,亲戚朋友也刷了一点,但并没有消费太多。

得到这一说法,梁女士非常震惊,她认为,平台抓住了她想赢的心理,通过篡改票数,让她不断消费购买“礼物”。

发现自己可能被骗后,梁女士找到了幼儿园,园长解释称,当时是一名业务员找到园方要求合作,表示可以免费提供奖品,同时也对幼儿园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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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表示要求签订合作协议,但对方一直找借口拒绝。园方也多次在聊天群内提醒过家长,不要冲动消费,但事发至今,对方公司究竟是什么名称仍然不清楚,而业务员的手机已经空号,偶尔接听微信语音。

而当记者询问业务员的公司以及具体业务时,业务员直接挂断了电话。 ‍

为此,梁女士和幼儿园均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警方介入后,这名业务员向梁女士退款三千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玺表示,如果投票平台恶意涨票,以诱导参与者通过消费来刷票,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参与者有权要求投票平台全额退还不当得利。如果投票平台已无法查实,那么幼儿园作为活动主办方,对平台资格的审查,存在疏忽性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参与者作为成年人,未理性消费,也应当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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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沈易 实习生胡菀芷

一审 | 王可

二审 | 许志强

三审 | 唐宏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