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司法社工

为进一步完善通江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整合司法力量与社会力量,推动我县罪错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帮教工作更加精准有效、保护救助工作更加扎实有力,11月7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通江县星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行了“心语阳光司法社工工作室”揭牌仪式,并签订《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项目合同》。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伏琬琳出席仪式,与社工工作室工作人员共同揭牌,开启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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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后,伏琬琳与社工工作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交流中,双方就如何更好地帮教未成年人展开了热烈讨论。伏琬琳强调: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司法社工在帮教未成年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和心理状态,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要注重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人排解负面情绪,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同时,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帮教情况,共同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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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工作室工作人员也积极发言,表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他们将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职业培训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正缺点,重新融入社会。同时,他们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强对司法社工的业务指导,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共同提升帮教未成年人的工作水平。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司法社工”合作模式,打造具有通江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持续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共同推动通江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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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通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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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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