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穴市公安局城市警察大队执勤人员在对城区永宁大道万达广场路段巡查时,发现道路一侧人行道上由公安部门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进出口被人用水码阻挡,数十个停车位空置无法使用,执勤人员立即对车位上的水码进行收缴并开展调查。
经查,该违法行为系周边商户为使车辆进入其收费停车场,私自设障,将公共停车泊位进入口阻挡,城警大队依法对该商户的违法行为立案。
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障碍物阻挠、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擅自设置、撒除公共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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