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本人于11月3日,在响水爱琴海汇美万家超市购买了5根玉米肠,回来后发现玉米肠已过期。
该玉米肠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保质期为90天。在9月份便已过期。
去找超市负责人,说让供应商跟本人联系。这不是开玩笑嘛?我在超市买的东西,要维权自然也是去找你们超市,这其中供应商的问题,应该由超市自己与他们解决。后超市拒绝沟通,昨天响水县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还拿手指着我,让我签字,了结此事!请大家评评理。
网红带货,即便货品不经手,也需承担责任。一家线下超市的产品出问题,竟能推到供应商头上去,属实让人没想到。难道是超市对产品完全没有把关?
市民所说的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要求签字了结此事的说法不知是否是事实。最近武汉金银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陈所长非常火,搞得整个武汉的各大官媒账号下都是网友质问的留言,极大损害了城市形象。希望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约束自身,若真的出现袒护商家、强要完结事件的情况,到时候消费者问一句: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是为民维权的,还是为某些人撑伞的,你们该如何作答?
希望响水县市监局秉公执法,若市民反映属实,按法律规定要求超市作出相应赔偿,并进行对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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