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呼市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辆混凝土商砼车将一辆小轿车撞到了高架桥桥墩间,女司机当场死亡。

11月7日,女司机家属在社交媒体发布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商砼车司机宋某负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故发生时间为 2024年10月18日11时00分许,地点位于呼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西三环路与台阁牧村交叉路口处。

事故发生时,宋某驾驶超载的重型货车沿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西三环路由北向南至台阁牧村口处闯信号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女司机死亡、车辆、指示牌及桥体受损的交通事故

根据以上情况,宋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暖心安慰了女司机家属,希望家人节哀,家属也回复网友称:对,活人得继续活着,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