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景曦)11月9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了三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遗撒处理案例。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在城市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遗撒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不仅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还会产生扬尘污染,对大气空气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2024年2月28日,北京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大兴区西红门桥东北侧某工地装载建筑垃圾,未运输到正规场所进行消纳,且在运输途中因为车辆密闭不严造成道路遗撒。

遗撒发生后,大兴区西红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调查,发现渣土运输车辆自西红门华润橡树湾工地驶出,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某置业公司,运输单位为北京某公司负责该工地的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经查,施工单位北京某置业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并存在委托没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该施工单位北京某置业公司罚款20万元。

2024年4月19日,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海淀区北四环健翔桥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发生泄漏遗撒。

事件发生后,海淀区清华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渣土车辆自一大学某加固改造项目驶出,工程施工单位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北京某商贸公司的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运输,造成泄漏遗撒。

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处置的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对运输单位在运输途中泄漏遗撒的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

2024年5月30日,海淀区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施工工地扬尘较为严重,海淀区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溯源调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现场贮存的建筑垃圾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造成空气污染。

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鼓励市民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市民如发现渣土车有泄漏遗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可拨打市民热线12345或者市城管执法局咨询电话68516110,或者通过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提供车辆号牌、颜色、车型、行驶线路等线索,经调查核实,将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以及实施处罚情况,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励。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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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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