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北京城管公布三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遗撒和施工工地扬尘处罚案例。据介绍,这些遗撒物会影响道路上车辆的正常行驶,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不仅影响城市美观还会产生扬尘,污染空气。
运输建筑垃圾未到正规场所消纳且遗撒 被罚20万元
据北京市城管局通报,2024年2月28日,北京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大兴区西红门桥东北侧某工地装载建筑垃圾,未运输到正规场所进行消纳,且在运输途中因为车辆密闭不严造成道路遗撒。
遗撒发生后,大兴区西红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调查,发现渣土运输车辆自西红门华润橡树湾工地驶出,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某置业公司,运输单位为北京某公司负责该工地的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经查,施工单位北京某置业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并存在委托没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施工单位北京某置业公司罚款20万元。
北四环附近遗撒 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双双受罚
2024年4月19日,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海淀区北四环健翔桥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发生泄漏遗撒。事件发生后,海淀区清华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渣土车辆自一大学某加固改造项目驶出,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某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北京某商贸公司的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密闭运输,造成泄漏遗撒。
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处置的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对运输单位在运输途中泄漏遗撒的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
施工工地扬尘严重被处罚
据北京市城管局通报,2024年5月30日,海淀区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工程施工工地扬尘较为严重,海淀区学院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溯源调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现场贮存的建筑垃圾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造成空气污染。
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情节,对施工单位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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