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本报从佛冈县政府获悉,曾引发较大关注的佛冈县四九河桥6·12坍塌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6月12日上午11点25分许,位于佛冈县汤塘镇的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清远市2022-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建设总承包第1合同段(佛冈县)实施任务之一的四九河桥危旧桥改造工程,在实施旧桥拆除前准备工作期间旧桥整体坍塌,造成3人掉落河道,其中1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清远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佛冈汤塘“6·12”一般坍塌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函。本报曾在6月23日以《四九河桥危旧桥改造工程发生坍塌事故,致1死2伤!清远市挂牌督办》为题进行过报道。
经梳理发现,事故工程建设单位为佛冈县公路事务中心,施工单位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汕头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6月12日上午11时25分许,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邓*林和安全员严*才安排操作员何*华操作挖掘机进场拆除原封闭四九河桥北侧的混凝土挡墙。当天11时25分许,何*华操作挖掘机正在北侧第一跨桥面上拆除混凝土挡墙,邓*林、严*才及刘*金(佛冈县供水服务中心职员、汤塘供水营业所负责人)3人违规进入严禁行人和车辆通行的5类危桥桥面,查看位于桥底的供水管道漏水情况。
期间,桥梁突然坍塌,邓*林、严*才及刘*金3人落水。2人被现场人员救起,1人失联。当天13时40分许,失联人(严*才)被搜救人员找到,经120医护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何*华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没有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施工作业,违规驾驶挖掘机进入严禁行人和车辆通行的5类危桥进行作业。邓*林、严*才(死者)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挥错误,违规带领非项目人员刘*金进入严禁行人和车辆通行的5类危桥桥面,查看位于桥底的供水管道漏水情况,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组还指出,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开工许可,擅自开工作业,未有效辨识5类危桥作业安全风险,未充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挖掘机违规作业和作业人员违规进入5类危桥桥面的事故隐患。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开工许可,擅自开工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一家单位、三名人员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其中,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邓*林(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进行行政处罚。
何*华(广东远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挖掘机操作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刘*金(佛冈县供水服务中心职员、汤塘供水营业所负责人),建议由佛冈县供水服务中心依据单位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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