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元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1日元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董科为元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郭东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干字〔2024〕279号、286号文件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任命:

郭东伟为张家口体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风泉为张家口体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旭峰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时念存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杜炜敏为张家口体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免去:

赵文锋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英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陈冲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海峰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志炜的市筹办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自由式和单板滑雪世锦赛组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施展文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衡新军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贾选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因张家口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全季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郭东伟的原张家口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晏欣荣的原张家口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向前的原张家口全季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风泉的原张家口全季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杜炜敏的原张家口全季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邯郸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韩延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韩延敏同志任市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邯郸银行副行长职务(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李磊同志任市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市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涛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和平张铁军同志任市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邵广东同志试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军灵同志试任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毕伟同志试任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谷俊杰同志试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李书杰同志试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已于2024年9月期满,同意以上5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免去:

王小生同志冀南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豆利刚同志市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崔仲民同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6日

沧州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一)

(2024年10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伟的运河区十一届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运河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二)

(2024年10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贾世强的运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刘伟为运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沧州市运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三)

(2024年10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文慧的运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德山的运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海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1日海兴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张汝辉的海兴县人民法院辛集法庭庭长职务;

吴恩普的海兴县人民法院高湾法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

张汝辉为海兴县人民法院高湾法庭庭长;

吴恩普为海兴县人民法院辛集法庭庭长。

青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传瑞辞去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6日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传瑞辞去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秦皇岛

11月1日,抚宁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尹卫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池会斌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榆关法庭庭长;

朱立鹏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池会斌的区人民法院榆关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庆禄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2024年11月6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马继军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李若男同志为昌黎县政府副县长;

张入军同志为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6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2024年11月6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

赵禹凯同志辞去昌黎县政府副县长职务,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6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2024年11月6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

王常的昌黎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6日

辛集

辛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5日辛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体同志为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乔策同志为辛集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建业同志的辛集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辛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5日辛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彦宁同志为辛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姚彦宁同志的辛集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