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

钻点空子

倒卖柴油赚点小钱

结果摊上事儿了!

案件回顾

近日,盐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盐井街道居民王某疑似在非法倒卖柴油。民警在获取相关线索后,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并在盐井街道松香厂附近将其当场查获。

经查,王某以给盐源某光伏工地运输柴油为由,多次驾驶他的油罐车前往西昌购买柴油再回到盐源县以每升6.1元—6.2元的价格,非法零售给不同的大货车师傅,从中赚取差价牟利。从去年年底至今,王某非法获利1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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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盐源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各相关合法手续才能进行销售、运输和使用,用于商业用途需进行相关报备。

同时,柴油具有强挥发性,对于不合规的柴油私藏私用,可能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火灾,继而引发爆炸,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广大市民朋友如果发现相关违法销售柴油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平安盐源

报料电话、微信同号:15196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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