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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7时50分许,
龙都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谢某(男,25岁)驾驶
一辆车牌号为渝A97***的小型客车
沿龙都大道行驶至龙都大道天津路下口
附近一斑马线路段时,
与正在斑马线上横过道路的行人
朱某某(男,60岁)发生碰撞,
导致朱某某受伤。
民警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
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完整过程。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当时事故路段的车流量平稳,行人朱某某正在斑马线上横过道路,谢某驾驶的黑色小车在临近斑马线的时候并未提前减速礼让,而是一直行驶至即将撞上行人才突然紧急刹车,然而此时已经避让不及,酿成了交通事故。
据驾驶人谢某陈述,当时开车经过该路段时,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观察左右两侧的车辆,疏忽了对前方斑马线上行人的观察,等他发现斑马线上有行人时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谢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驾驶人谢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再次提醒:
在开车行经斑马线时,
一定要仔细观察,减速避让行人,
确保安全方能通过,
遇行人正在横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
来源:平湖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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