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从2025年6月1日开始施行。11月1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会上,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表示,学前教育法的颁布让学前教育事业有章可循,让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有法可依,让亿万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一,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充分彰显了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决心和行动。以法律形式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将学前教育纳入法治轨道,为学前教育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可以说,推动学前教育立法,是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

第二,学前教育法充分保障了儿童权益,并指明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法律中“学前儿童”专章的设立,对保育教育的专门规定等,充分体现《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明确尊重儿童人格和主体地位的基本理念,强调保障儿童获得新经验、新发展的机会,同时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要求,引导学前教育朝着公益性、普惠性、规范性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

第三,学前教育法还充分回应了当下学前教育发展的新问题、新挑战。法律关注到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现实问题,在条文中明确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地区倾斜等要求。

顾月华表示,下一步,江苏将深入学习、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法。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儿童利益相关方真正理解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立场和观念。

二是强化政府职能,全面保障发展。坚定优质普惠发展方向,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上位法及时修订《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进一步凸显教育的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创建,推动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总体均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提升质量。面对学前适龄儿童减少的时代新问题,在学前教育法的指导下,持续关注人口发展趋势和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生比;持续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推动普特融合,加强家园社协同育人和幼小科学衔接,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儿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