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安徽省药监局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日安徽多善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豆小逗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安徽多善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明医侧柏叶皂角洗发水(批号:20240612、20240722、20240810),规格:300ml/瓶,该产品执行标准为Q/DSM059-2024(企业标准),未取得化妆品备案即上市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安徽省药监局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处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备案人为安徽省豆小逗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广州市骄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小逗婴儿蛋黄油(包装规格:30ml/瓶/盒,批号:20230706001),检出禁用原料黄体酮。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日委托广州市骄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五小逗婴儿蛋黄油(包装规格:30ml/瓶/盒,批号:20230706001)500瓶,单价10元,金额5000元。企业销售495瓶,自用1瓶,留样4瓶。当事人共计销售495瓶,销售金额为8270元,货值金额8270元。当事人共计召回465瓶,召回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179元。当事人销售上述批号产品违法所得为1091元。安徽省药监局任务,当事人委托广州市骄子日化有限公司生产五小逗婴儿蛋黄油,未建立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督制度。当事人作为化妆品备案人,下达订单数量与受托生产企业实际生产数量不一致,当事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召回的465瓶批号为20230706001五小逗婴儿蛋黄油;没收违法所得1091元;罚款36000元,罚没款合计37091元。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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