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1日电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4年11月11日(发文日期)发布的公告,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路营业部负责人倪建武因未持续实地履职而受到监管处罚。具体情况显示,倪建武存在由营业部副经理代为管理员工及开展业务的行为,这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倪建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倪建武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避免再次违规,并需在2024年10月9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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