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玮决定逮捕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玮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李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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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李玮出生于1962年,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李玮曾任莱芜钢铁总厂财务处处长,莱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职务,2002年起,李玮兼任莱钢集团旗下鲁银投资总经理、董事长。
自2003年7月担任齐鲁证券(后更名为中泰证券)董事长至2020年卸任,在李玮任职期间,中泰证券完成上市。
2019年4月开始,李玮同时在山东一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鲁信集团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1月起,李玮任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2年7月,鲁信集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免去李玮的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董事长、董事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2024年4月19日消息,李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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