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1日电,山东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显示,监管已同意泰安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募集股份不超过4亿股。批复显示,泰安银行增资扩股应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股东资质规定,穿透识别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合并计算投资人拟入股比例与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持股比例不得超过监管规定。